有一位网友留言问及丁字路口右侧无道路红灯亮是否可以通行的问题。一听此问就知道一定是位老司机。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前,执行的是《交通安全规则》,那时的《交通安全规则》规定:“红灯亮时,丁字路口右侧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可以通行”。例如:在右侧没有道路(只有左转和直行)的丁字路口,红灯亮时,直行的车辆红灯亮时可以通行。而后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延续了此规定。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没有了“红灯亮时,丁字路口右侧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可以通行”的文字表述,而是这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丁字路口直行车辆不受红灯限制。得出结论: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后,丁字路口红灯亮时(无论是箭头红灯还是普通红灯),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要停止在停止线以外,不准通行。因此,通过丁字路口时无论哪个方向的车辆都要按照信号灯行驶(红灯停绿灯行)。
但是,有不少这样的路口,(左侧的车辆只有左转不存在直行,直行没有道路),交管部门为了提高通行能力,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在设置左转和直行分别放行的路口,当同一路口左转绿灯亮时,保持直行的绿灯,这种设置其实很人性化,因为在只有左转和直行(右侧没有路口)的情况下,直行车辆不和其他车辆交织(对向车辆没有左转弯的),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是不是感觉这样的设置很人性化?既要安全也要畅通,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减少车辆停留时间,才更符合现代交通的需求。
还有在道路上经常看到的两个问题和朋友们交流一下:
1,以枣庄市光明大道为例,经常可以看到有司机朋友从支线右转弯进入干线时,直接穿过辅路(混合车道)转入主路(快车道),此种做法一是违反右转弯要小转弯的基本常识(无论是否抓拍),二是特别危险,尤其是干线为绿灯的时候,轻者妨碍正常放行车辆的行驶,重者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法规定,右转弯须紧靠道路右侧小转弯。直接转入主路(快车道)实际是大转弯了,为了安全,请先右转进入辅路(混合车道)然后再在有进入主路的通道进入主路(快车道)。比如从店韩路由北向西右转弯进入光明大道,我认为正确的转法应该是先右转至辅路(混合车道)最右侧的车道。
2,还是以光明大道为例,有的司机朋友在主路(快车道)或辅路(混合车道)上直行通过灯控路口时(绿灯亮)不是沿着正常车道行驶,而是直接转入辅路(混合车道)或主路(快车道),此做法也违反交通安全法(变更车道不能同时变更两条以上车道)。比如从快车道进入慢车道中间就跨越了BRT道,当然一般不会在BRT道上过灯控路口。若是在灯控路口从混合车道进入快车道,左侧要跨越左转弯车道,以上两种情况都是违反了不能同时变更两条以上车道的规定。关键是这样变更车道非常危险。
图划的不标准请见谅
时间关系今天就和朋友们探讨这些,个人观点不一定正确,愿意和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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