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对产假、护理假均做了适当延长,对育儿假增加为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休一年,或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休五至十天,更为灵活和人性化。这也是重庆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

育儿假是带薪休假还是扣费(重庆施行育儿假)(1)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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