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中保存着一本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自行车行车证。天蓝色的塑料封皮,长度 7厘米,宽度 5厘米,内容 12页,黑白印刷。
湖南省自行车行车证封皮
第一页的内容与封皮保持一致。
第一页的内容
第二页和第三页是行车守则的第一条至第五条。
当时在湖南的自行车需要车牌、行车证,行车证就包含了驾驶证与行驶证的作用,这些要求与机动车类似。此外,还需要在车身上打钢印,类似于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码。
第三条明确规定“不准带人,不准撑伞”。然而,在当时本地带人现象再普通不过了,撑伞的现象也总能看到。但是在本地从未见有人因此被查处。
第五条出现了印刷错误,正文的前面两个字上下颠倒了。
行车守则第一条至第五条
第四页是行车守则的六条至第八条,主要规定产生交通事故时的要求与过户要求。第五页则是车主的登记信息,上面有手写的日期——1992年3月27日。这本行车证至今已经超过了 30年。
第四页和第五页的内容
第六页是自行车的登记信息,有三项未填写。小跑表示没有横杠。第七页则是车主异动记录,完全空白。
第六页和第七页的内容
第八页和第九页是车辆审验记录,完全空白。
车辆审验记录
第10页和第11页是违章肇事记录,完全空白。
违章肇事记录
最后一页则是空白页。
空白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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