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买的衣服可以退货吗(一女子买了带有)(1)

目前一则新闻引发社会讨论,一女子买了一件衣服,上有“DIE”字母,半个月后穿着去开家长会,被老师告知字母的意思,后来找到卖家要求退货。协商不成,女子将卖家起诉到法院,法院现已立案。

首先,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现在法院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只要符合立案的条件,有明确的原被告等就可以立案,至于能否胜诉,要等到最后法院判决。

1、本案中,经营者存在一定的过错。在衬衫上印有DIE字母,在一般人看来都会和“死”联系在一起,有着不祥的寓意。特别是在中国部分地区还比较迷信,对于“死”“奠”等词语比较忌讳。作为经营者,应当调研并了解其产品的主要购买对象,是否会引起购买对象的不适,这是最基本的程序。

作为经营者来说,不应当生产销售具有负面影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商品,同时销售者并没有告知服饰的真实情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因此,销售者明显具有一定过错。

但是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就是,原来商品的生产者定位该件衣服的主要购买者可能是年轻人,年轻人的思想比较前卫,对于一些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较强,也不在乎那些前人忌讳的东西,有些潮流的年轻人独爱那些恐怖不好的服饰,认为这能表现出其与众不同的风格。

这可能是商家的本意。

不幸,新闻中的女士看中了这件衣服并买了下来,还穿着去开了家长会,并老师告知服饰上字母的意思。

2、当然,消费者也有一定的过错。

作为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自主选择是消费者的权利,很明显,本案中的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并没有充分了解商品,至少没有了解清楚服饰上字母的含义。

根据法律规定及商家承诺,一般来说,商品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本案中消费者已经穿了半个月了,而且应该已经洗涤过,不能再退货了。

因此,消费者在发现不合适的地方时,应当尽快和商家联系,以免错过退货期限。

3、本案中,消费者已经穿着该服装长达半个月的时间,仅是字母问题,衣服本身质量并没有问题,因此消费者的诉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纽约买的衣服可以退货吗(一女子买了带有)(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