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搞小动作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今后需要注意了。即日起,广州狠抓房产中介信用,并将相关信息实时交换公开。

为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促进中介市场和中介行业的诚信、健康、有序发展,广州住建局6月19日起对《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进行修订,该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工商专项整治房产中介的方法(即日起狠抓房产中介信用)(1)

《规定》指出,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包括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征集、公示和使用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规定组织本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工作,建立网络监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行业管理、交易监管、市场巡查、交易记录和评价、信息主体提供等多种渠道,征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

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向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如实提供基本情况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信息卡号、备案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诉渠道、从业经历、中介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

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包括人员姓名、身份信息、性别、学历、居民身份证号码、信用信息卡号、备案时间、水平评价情况、联系电话、所在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从业经历、工作职责等。

工商专项整治房产中介的方法(即日起狠抓房产中介信用)(2)

《规定》指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经营信息包括发布房源、促成买卖或租赁成交、代办手续、市场研究或策划、网签买卖合同、报送租赁信息、接受委托出具估价报告、推荐使用广州市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相应信息数据应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网络监管平台提取。

《规定》还指出,住建局主管部门将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办理信用信息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固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机构信用信息卡,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佩戴本人的信用信息卡。

此外,住建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失信行为警示制度,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对于严重失信或者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具体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同时,住建主管部门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将房地产中介信用网络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实时交换至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开放给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银行、社会组织等单位。

对于在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都记者采访获悉,就在本月17日,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联合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2019年度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白皮书》。

从白皮书可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市住建局已对3546家(其中3063家备案证书有效,483家备案证书已注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102288名(其中在职状态人员37710名,非在职状态人员64578名)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已对约2.9万名从业人员制作并发放《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卡》。

在2019年,广州中介机构信用等级为“预警”的有1家、14家为“失信”。从业人员方面,信用等级为“预警”、“失信”的从业人员则分别有6人和2人。

2019年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预警、失信等级名单

工商专项整治房产中介的方法(即日起狠抓房产中介信用)(3)

工商专项整治房产中介的方法(即日起狠抓房产中介信用)(4)

南都记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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