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古装电视剧时,总会听到这样一个词“十恶不赦、罪行可诛”。那么这十恶不赦,是有多严重,以至于不能赦免呢?
那么在古代,十恶是哪些罪行呢?我们以唐朝为例。
故事从一只蝙蝠说起......好吧,从北齐说起
《北齐律》中规定了“重罪十条”,在隋朝的《开皇律》正式确立了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了隋的这一规定。
十恶之罪的刑罚残酷,这是因为十恶直接危害到了皇权统治秩序,严重破坏了宗法伦理关系,这唐朝可是要求礼法合一的,“失礼所禁,著在刑书”,这破坏了伦理关系,还得了?
十恶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谋反 即图谋反对皇帝,推翻皇帝的统治
二、谋大逆 图谋破坏宗庙、陵寝、宫阙
三、谋叛 图谋背叛朝廷、投靠外国
四、恶逆 殴打、谋杀祖父母、父母、伯父、伯母、叔父、叔母等尊长(唐礼法不允许以卑幼犯尊长)
五、不道 杀害一家三口、肢解人 下蛊等
六、大不敬 盗窃祭祀神御之物,盗窃、伪造御宝;无人臣之礼等
七、不孝 告发、咒骂 祖父母、父母 祖父母、父母在世的时候就要分家产
八、不睦 谋杀或卖 缌麻以上亲,殴打、告发丈夫以及大功以上的尊长(古代有五服制度)
九、不义 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改嫁 杀害本属地府主、刺史、县令等
十、内乱 奸小功以上亲属或者奸父、祖之妾,亲属内的通奸
十恶的处罚十分之重,大多处以死刑,或者其他重刑。而且犯了十恶之罪,是取消一切优免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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