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6日)下午,比特币受到法律保护的消息在币圈疯狂刷屏。原因是上海一中法院在昨天下午公开宣判一起涉及比特币的经济纠纷案件时,明确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并且商品属性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币圈群情振奋之际,判决中的另一要点,却被有心人刻意淡化了。

比特币犯法吗知乎(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1)

案情梗概(来源于上海一中法院):

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许,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籍)至皮特(美籍)和妻子王晓丽的住处,殴打和威胁皮特、王晓丽,迫使二人将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的账户内。

此后,严冬等四人被刑事处罚,并承诺自愿返还从皮特、王晓丽处获取的比特币及天空币。然而,只是一张空头支票。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

一审法院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个、天空币6,466个,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牌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

严冬等四人不服上诉。二审中,皮特、王晓丽自愿放弃追索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币的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其他判决内容予以维持。

被放大和被淡化的判决: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但不认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双方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均在中国境内,且双方当事人并未协议选择纠纷所适用的法律,故本案适用中国法律作为案件准据法。

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中对比特币的关键定义有2个:1.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2.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取比特币的,应依法返还或者折价赔偿。

与此同时,上海一中院还在判决中明确,CoinMarketCap.com网站非中国认可的虚拟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将该网站上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数据直接作为损失的认定标准。

上述判决,是让币圈业务员陷入鸡血状态的根源。但如果我们对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就会发现,其中大有猫腻—— 即使是在监管最为严厉的2017年(94事件),国家虽然严厉禁止任何平台方、机构从事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等服务,但从未命令禁止个人持有比特币。

也就是说,个人持有比特币,一直都受法律保护;而数字货币交易所仍然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这一点,希望广大关注数字货币的读者朋友们时刻谨记。

文章作者:小链财经 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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