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9月1日就有28个城市陆续开始推广电子驾驶证。2021年12月10日起,电子驾驶证在全国全面推广应用。目前电子驾驶证的使用范围如下:
1、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全国范围内单独持电子驾驶证上路行驶,无需携带纸质证件。
2、路面查验,驾驶人遇到民警执法检查时,可以直接出示电子驾驶证,民警视为同等法律效力。
3、“电子眼”交通违法处理,驾驶人在交警窗口办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罚的,可以提交电子驾驶证办理,无需携带纸质驾驶证。
4、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在处理交通事故、”三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可提交电子驾驶证办理。
5、驾驶证业务办理,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可提交电子驾驶证办理。
6、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核验驾驶人驾驶资质时,可以采信电子驾驶证,客货运企业、学校等单位在招聘驾驶人等环节,可以采信电子驾驶证。
7、保险业务办理,在车辆保险承保与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核验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人驾驶资质,办理相关承保或者理赔手续。
8、汽车租赁,在汽车租赁时,租赁企业可核验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人驾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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