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丨武进日报
近日,市民谈小姐在进电影院时,因为携带了非电影院里销售的食品而被工作人员拦下,并且告知“禁止携带外来食品进入”。对此,谈小姐表示很不理解,于是进行投诉:“他们是不是侵犯了我的权益?”记者随后进行了调查。
武进多数影院规定:禁止外带食物入场
记者以一名观影者的身份,带着提前买好的薯片、瓜子以及一杯奶茶,走访了城区的多家电影院。其中,金逸影城和横店影城并未对携带的食品设限,其余多家影院都不让记者入场。
在路劲又一城的金逸影城,记者看到,消费者自带饮料、零食等食品几乎都不影响检票,工作人员也没有进行阻拦。记者就消费者能否外带食品入场询问了检票处工作人员,检票员表示:“对于是否可以带外来食品进场,各电影院有各自的规定。我们基本都不管,一般的咖啡、饮料、袋装零食,我们都不会干涉。”
而在苏宁影城的检票口则贴有观影须知,提示为了营造良好的观影环境,请顾客主动寄存有异味、异响大的食品。记者看到,一对情侣带着肯德基前来观影,工作人员以不可外带食品为由,上前进行了阻止。检票人员解释:“公司规定不允许携带肯德基等味道大的食品入场,会造成空气污浊,而且久久散不掉。”
对于影院禁止外带食物的规定,许多消费者都选择寄存或者丢掉,但也有少数人会选择藏进背包偷偷带入。“我每次去万达影城观影时都会将外带食品塞进包内带入影厅,这样他们就查不出了。”一名消费者告诉记者,对于这种迫不得已的行为,她也觉得很无奈。而针对这样的情况,苏宁影城工作人员表示,观影期间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巡厅,若发现有消费者外带食品,会提醒其把食品进行寄存。
在吾悦广场的橙天嘉禾影城门口有一排自动储存柜,提供给消费者存放物品。消费者李女士由于自带了点零食,被工作人员拒之门外,而另一些手拿影院销售的食品的观众则可以直接入场。“不让我们自带食品进去,影院自售的食品却可以入内,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李女士十分不满。
消费者质疑影院食品售价偏高
消费者之所以要外带食物进入影院,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影院的食品种类有限,不能满足其需求;二是影院食品价格偏高,自己带更实惠。
记者调查,一瓶超市只卖1元的矿泉水,在影院最高会卖到5元一瓶。超市卖3元一瓶的茶饮料和碳酸饮料,在影院的销售价格都会高出一倍,甚至达到10元一瓶。即使是较为优惠的套餐搭配,也比市场价高出许多。例如两杯可乐 一份爆米花,一般影院会卖到50元。
“如果大家都外带食品的话,影院里的卖品就卖不掉了。”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影院食品如爆米花和饮料是一大盈利点,很多影院卖品的收入甚至比票房收入还要高,这也是影院禁止外带食品的一大原因。
支持或抵制,市民看法不一
关于影院是否应该禁止外带食物,市民看法不一。有市民认为,影院不该有双重标准,禁止外带食品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坚决抵制。也有网友则认为,影院有权适当约束,有利于维护观影环境,可以理解。
市民王小姐表示,“禁止自带食品却允许内部食品高价销售,这是明显的不公平竞争行为。要么都禁止,要么都允许。”市民沈先生则希望,影院内部食品定价能够更合理,“如果价钱能合理一些,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外带食品,毕竟拎到影院也有点麻烦。”
但也有市民表示,影院禁止外带食品无可厚非:“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就是靠饮料和零食赚钱,毕竟影院也需要盈利。”还有市民表示,除了提出意见,消费者也该自重,“电影院毕竟是公共场所,榴莲、烧烤、瓜子……这些食品严重影响观影体验,影院有权制止。”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李博介绍,影院禁止消费者携带食品入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若电影院禁止消费者携带外来食品,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李博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