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防贫不落一人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两会涿州最新消息?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两会涿州最新消息(涿州这件事不落一人)

两会涿州最新消息

精准防贫不落一人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涿州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政策明白纸

以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保定市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提高防止返贫工作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认定监测对象。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1. 监测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标准,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无(丧失)劳动力人口、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 监测范围

综合考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返贫致贫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监测范围。

(1)收入方面。参照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作为2021年监测标准。2021年10月1日起,按6600元标准。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按省统一部署每年动态调整。

(2)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收入低、缺技术、缺发展资金、“三保障”出现困难、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由预警部门结合预警责任和标准定期推送预警信息。

3. 优先认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存在“不予认定情形”的,优先认定为监测对象;存在“不予认定情形”等特殊情况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确定。

(1)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标准(2021年6000元),近两年人均纯收入持续下降,且短期内增收无望的。

(2)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标准(2021年6000元),家庭成员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且短期内无法消除的。

(3)因残疾(含智力残)、疾病、年龄等原因,“两不愁”出现困难,且没有法定义务人照顾或法定义务人无能力照顾的。

(4)“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出现困难,自身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财力无法解决的。

(5)刚性支出较大,综合考虑家庭积蓄、分户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资助因素,人均纯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短期内刚性支出无法消除的。

(6)家庭人均纯收入骤降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家庭积蓄不足以支撑其基本生活,且短期内增收无望的。

4. 不予认定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履行认定程序。

(1)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不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外的村“两委”干部),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含离退休,临时工、零工除外),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企业、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3)家庭成员在城镇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的。

(4)家庭成员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运输车辆、大型农机具等的(不含残疾人代步车、两轮助力摩托车、农用三轮车、小型农用拖拉机等)。

(5)家庭成员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大额存款按“人均存款超过 36 个月当时城市低保标准之和”进行测算(2021年按24000元掌握)。

(6)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5. 监测方式

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三种发现途径,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通过向镇村干部或村综合服务站申请、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或县乡村振兴局对外公布的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由农户个人申报或他人代为申报。各镇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入户宣传、喇叭广播、微信群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对申请低保的农户,所在村提醒其同步申报监测对象,同步入户核查,同步民主评议。

(2)基层干部排查。各村依托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预备党员、村民代表、乡村医生等基层力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员队伍,原则上每名网格员覆盖50户左右农户,最多不超过80户。在本村居住的非农业户籍人员、外来租住人员等不属于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内人员,不列入排查范围。在做好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结合预警工作实际,县防贫监测中心组织行业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共享和比对,及时筛查预警信息,及时搜集汇总上级推送预警信息,及时反馈乡村核实。

6. 认定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以下认定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查,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拟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填写《承诺授权书》。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全面分析初选监测对象的各类风险,认真拟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逐户填写《监测对象风险和帮扶需求认定表》。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连同每户《监测对象风险和帮扶需求认定表》报镇审核。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

(3)乡镇核查初审。镇政府组织包括镇防止返贫工作站人员在内的乡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同时核准《监测对象风险和帮扶需求认定表》,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核查结果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三方签字确认。核查通过的,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连同经核准的每户《监测对象风险和帮扶需求认定表》,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镇政府,由镇组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排查、筛查发现预警信息或农户申报之日起,至履行完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二)标注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

1. 风险消除标准

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具体标准以下列4项指标全部达标为准:

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③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

④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不能标注风险消除的情形。除上述4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达标不能标注风险消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也不能标注风险消除。

(1)新识别的监测对象,一年内不能标注风险消除。

(2)监测对象中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单人户,在未纳入社会保障前不能标注风险消除。

(3)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经跟踪监测成效尚不稳定的。

(4)监测对象原风险虽已消除,但又出现新的风险的。

(5)监测对象虽获得一次性大额赔偿(抚恤金等),但此外其人均纯收入尚未稳定超过当地当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标准的。

(6)监测对象大额刚性支出风险虽已消除,但仍有持续的小额刚性支出,其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标准部分不足以抵消的。

2. 风险消除程序

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按以下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①入户核查核实。根据帮扶情况开展入户核查,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指标达标情况。

②村级评议公示。根据入户核查结果,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与监测对象认定程序要求一致)评议提出风险消除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审核。

③乡镇验收审核。镇政府组织包括镇防止返贫工作站人员在内的镇村干部,对各村上报的风险消除户逐户验收,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镇验收表》,验收结果由监测对象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监测联系人四方签字确认。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验收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④县级审定标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对照标准综合审定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书面批复有关乡镇政府,由镇组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其中,对特困、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