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遭千聊“投黄”案开庭,网络平台陷入恶意竞争怪圈

互联网信息平台后半场的竞争愈加激烈,为争夺流量和市场份额,各平台纷纷“亮剑”。然而,激烈竞争背后的恶意打击,却成行业新痛。

2017年,知识分享教育在线平台“荔枝微课”遭同行“千聊”恶意投放淫秽图片及反动视频、散布有害信息、恶意举报。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在2018年6月作出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千聊方涉案人员薛某某于2017年3月7日利用手机上传淫秽图片和小视频到“荔枝微课”微信公众号,薛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被行政处罚。

荔枝方认为,正是如此恶意行为导致了被平台封禁,从而造成用户大量流失,给企业造成了200余万的经济损失,荔枝方决定起诉千聊。

7月27日,荔枝起诉千聊恶意竞争一案在广州市互联网法院开庭,荔枝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10余万元,并公开道歉。

荔枝被约谈(荔枝遭千聊投黄)(1)

千聊“投黄”,荔枝损失200余万

千聊向荔枝“投黄”的旧账可追溯到2017年。

2017年3月7日,思坞公司核心创始人、业务经理薛某某通过微信账号“深夜深情直播间”在荔枝投放20张淫秽图片、多部淫秽小视频。

投放涉黄信息不久后,微信运营方收到恶意投诉信息,对荔枝网址链接采取长达7天封禁措施。同年3月23日,沐思公司董事、千聊公司股东廖某某通过微信账号“candy”在“荔枝微课”发布涉黄信息。

随后微信运营者封禁“荔枝微课”网址链接。同年5月,廖某某欲在淘宝购买水军投诉服务,并通过“荔枝微课”微信对“荔枝微课”相关网址链接发起大量恶意投诉。

荔枝被约谈(荔枝遭千聊投黄)(2)

在荔枝被微信运营方封禁期间,思坞公司、沐思公司及千聊公司的员工试图向荔枝平台的授课讲师抛出跳槽的绣球,并肆意传播“腾讯不想让荔枝微课活下去”、“荔枝微课由于一些违规操作,已经被腾讯盯上好多次……荔枝微课很危险”等虚假信息。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分局聘请的广东业勤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意见显示,荔枝被“投黄”造成的经营损失价值高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互联网恶性竞争手段玩法多 ,于法庭展开拉锯战

“投黄”案开审后,荔枝和千聊各执一词。

面对荔枝方状告,思坞公司、沐思公司及千聊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南方 记者说道,“已经转给同事在处理相关事宜,如果对手有抹黑的手段也会通过法律处理相关事情。”

根据番禺分局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薛某某确于2017年3月7日利用手机上传淫秽色情图片及视频至“荔枝微课”后台,后被抓获。

荔枝被约谈(荔枝遭千聊投黄)(3)

“我们也没有诬告。公安已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确实是他们的员工。”当提到千聊方的回应,荔枝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南方 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已经发生了3年多,至今还没收到对方一个道歉。”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纠纷案层出不穷,似乎陷入了行业发展的怪圈,以各种奇葩手段打压竞争对手。

公开报道显示,除了荔枝遭到千聊暗地攻击,五八公司经营的“58同城韩国站”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韩华公司“奋韩网”网站上用户发布的信息,手段隐秘,规模较大,用户引流明显。2017年,法院判决五八公司赔偿韩华公司经济损失共计601万元。

荔枝被约谈(荔枝遭千聊投黄)(4)

荔枝被约谈(荔枝遭千聊投黄)(5)

2019年7月,社交平台Soul合伙人李某策划在竞争对手Uki上传淫秽色情信息,并恶意举报,Uki被下架处理、业务受损、用户量增速缓慢。2020年2月19日,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外,蚂蚁金服、蚂蚁微贷曾状告朗动公司在企查查上发布、推送有关蚂蚁微贷清算的误导性信息。今年4月,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认定朗动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蚂蚁金服、蚂蚁微贷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60万元。

投放涉黄信息、发布虚假消息、仿冒同行、竞价排名被恶意点击……互联网行业圈内的不良竞争现象屡见不鲜,互联网平台竞争方式出现了新的玩法,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让同行之间相互拉锯,维权路上也走得慢且长。

荔枝被约谈(荔枝遭千聊投黄)(6)

律师:取证成该类竞争纠纷案维权关键

“荔枝微课”代理律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竹盛介绍,互联网行业的恶意竞争行为出现新形式,即采用侵入性、破坏性行为,影响对方网站正常运营;窃取对方产品或用户数据;使用恶意软件卸载、影响对方软件产品等。

“较为常见有恶意投诉、恶意举报、投放违规内容后举报。然而,这类行为相对隐秘,难以取证,较少受害企业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叶竹盛向记者说,上述案件属于新型互联网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因荔枝方存留了大量证据,并且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准确定位到了侵权方,所以最终得以提起诉讼主动权。

2019年4月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布实施,其中提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如: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目前,荔枝与千聊的“投黄”纠纷案处于休庭状态,案件将择日宣判。

【记者】徐勉 实习生 马思泳

【作者】 徐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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