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徐。
前天上午10时许,武汉的一个法律维权中心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
年仅30岁的薛律师倒在了血泊中。
凶手名叫雷某,事发时他手持一把疑似土铳的枪支径直步入法律维权中心,二话不说直接开枪打伤薛律师。
行凶后他走到街上直接举枪拦车,甚至还端起枪作瞄准姿势,但都没有成功拦住。
一心只想着赶紧逃跑的雷某盯上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宝马。
他拉开车门,用枪抵着车主逼迫其下车,随后驾车逃跑。
但不到2小时,警方就把他抓获了。
根据雷某交代,他最近打官司败诉导致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而薛律师就是原告的案件代理人。
他觉得自己败诉是被薛律师害的,所以要杀人报复。
看到这里,老徐我不是很明白,你违法被告了还有理了?
然而随着舆论的发酵,这件事在网上却出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
不少人一上来就攻击薛律师,说肯定是凶手被逼急了才杀人。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那一套虽迟但到。
一个杀人犯居然还有人拼命共情,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这些人恐怕都不知道凶手雷某到底是什么人。
雷某今年47岁,是武汉鲲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以及最大股东。
老徐我从@天眼查查到,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并在今年4月被吊销。
根据风险信息提示,公司涉及高达数十起法律诉讼,几乎都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财产保全等。
目前已经被法院列为了限制高消费企业,且各类案件未履行金额超108万。
信息来源:天眼查
而雷某名下还有3家关联公司,其中的武汉飞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也在今年6月被吊销。
信息来源:天眼查
也就是说,这人是个老赖,还是专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那种。
而他之所以要杀人,还要从去年针对他的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说起。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出示的该案件民事裁定书显示。
农民工张某武、张某、李某、韩某四人在去年分四次向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请求查封武汉鲲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雷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申请的金额总共为125.8万元。
法院同意申请,对雷某和他的公司资产进行冻结,冻结时间从一年到三年不等。
但审理生效后雷某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并在去年11月和今年5月被两次限制高消费。
看明白没,这个杀人犯是欠了人家农民工一百多万工资迟迟不还,结果犯罪后他被一群人莫名同情。
这件事,真的太魔幻现实。
他没有履行给付义务,但却对败诉耿耿于怀,于是他盯上了原告的案件代理人薛律师。
四位农民工能够胜诉,薛律师在其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根据公开资料,薛律师是湖北高照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于2017年执业,从事律师工作已经四年。
擅长的领域恰好就是民商事和刑事。
讨薪的四位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有限,很多事情都需要薛律师亲自打理。
要知道像这种工程欠款纠纷往往建筑公司老板都是不怕的,因为他们有钱,有精力跟你磨。
薛律师能打赢这场官司,属实不容易。
为了防止对方当老赖,薛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诉前财产保全,及时冻结了雷某财产,才让雷某无法转移资产。
很多人说律师也是收钱办事,这都是该做的,那你就错了。
薛律师打这个官司,是法援性质的。
法援也就是法律援助律师的简称,是法援给没有钱请律师的人委派的律师。
这种指派的援助案件,是不收费的。
薛律师是免费给四位农民工打官司讨债,还打赢了。
原本是做了件好事却惹来了杀身之祸,死后还要给一群人唾骂,老徐在写这件事的时候真的觉得特别无奈。
根据@人民网的报道,薛律师才刚结婚一年,30岁的年纪也正是事业上升期,有着很光明的前途。
然而就在他还想继续为人民主持正义时,一颗子弹将他无情杀死。
薛律师去世后,他的同学在记者电话采访时,直接在那头哭了起来。
可见,薛律师平时的为人几何。
据抢救的医生透露,薛律师右脸损毁,鼻梁处有直径10厘米的大洞,子弹深深嵌在里头暂时无法取出。
这是有多深仇大恨才直接往头部开枪,真就是完全不给他一丝存活的机会。
看完事件真相,还有人会认为凶手是无辜的吗?
在完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不少人用一句律师拿钱办事步步紧逼就将其污名化。
甚至老徐我还看到了一些攻击薛律师的文章。
在这种莫名的情绪驱动之下,就在薛律师遇害当天,还是在武汉,发生了另一起攻击律师的案件。
一名来自武汉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某某,在到汉川法院开庭的过程中被人持刀刺伤。
似乎在这些人眼里,一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都是由律师决定的。
事实上,一个案件的结果如何最终还是依照法律来判定,而律师在这其中的作用并不是人们认知里的主导者,而是整理者。
这样说可能很抽象,简单说就是让判罚对双方来讲都能达到公平最大化。
法律是公正的,但是事实是模糊的,律师的存在就是运用专业知识让判罚结果实现公正。
有人对律师有莫名的恨,对律师为一些十恶不赦的罪犯辩护十分不解,甚至觉得不该有律师费。
然而,首先为罪犯辩护这不是律师的问题,而是法律赋予的人权。
其次人家一份正经工作,凭啥不能收费?
律师只对法律负责,保证公平公正,不管对方是罪犯还是谁,都有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这一点,不该被质疑。
保护律师是社会法制的基础。
有网友说的一句话老徐很赞同:法律公正只意味着法官依据现有的证据适用法律,但实现结果的相对公正需要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
对律师莫名的误解,真的该停止了,而因为误解而去共情凶手,就更为离谱。
圣母心,不该被运用在这种主观杀人犯上,更别提这种在法制社会下对律师下毒手的杀人犯。
这些凶手,永远不该被共情。
同情凶手的人,就是律师「二次死亡」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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