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即将于下月正式施行的《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誉为“最严野味禁食令”,那么,猫、狗、牛蛙、甲鱼……这些动物今后还能销售并食用吗?今日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与相关部门作了解答。

猫、狗禁止食用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表示,猫狗能否食用,是立法过程中和立法后,来信来访最多的一个问题。《条例》第三条明确,能食用的动物须满足三个条件:经人用繁育列入禽畜遗传资源目录,并经依法许可使用且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现在颁布的禽畜遗传资源目录中,猫狗不在目录里面,那就表明,猫狗是禁止食用的。

螃蟹猫狗可以吃吗(最严禁食令下猫)(1)

发布会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雍灵答记者问

雍灵称,从国家大法来看,《条例》要求能食用的动物要有检验检疫证明,而现在国家对于猫狗只有产地的检疫证,没有屠宰的检验检疫证,也没有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防疫许可证,所以猫、狗不能食用。

大多数龟鳖、牛蛙等可以食用

蛙、甲鱼等两栖类动物是一些餐厅较常见的美食,最严禁食令下,它们还能吃吗?

对此,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都可以食用。但有些介于陆生和水生之间的两栖动物能否食用是一个新问题。依照此前农业农村部渔业管理局的有关解释,目前已明确中华鳖、乌龟、牛蛙、美国青蛙等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可以养殖、食用。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我们将密切关注进展,按照最新规定严格执行。”

南都记者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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