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叔叔 昨晚梦见你在看我文章,醒来你已经关注我了。
这是林一叔的第1篇原创文章
一个有折有扣,断断续续,若有似无的90后JAY粉。
我是林一叔叔。或者哥,或者叔,反正自称林一叔。
点开上面那个音频,听到开头的WOO的,你没听错。是可爱女人。
2000年11月7日,正是随着这一声“WOO”,宣告了华语音乐的一个时代的到来,这个人就是周杰伦。而可爱女人正是收录在《JAY》专辑里的第一首主打歌。
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你,就是我最好的幸运。
闭上眼,又回到那个举托下巴望着窗外阳光明媚的过分的中学时代,面前课本摊开但没兴趣翻。
我同桌比较疯狂,JAY当时的签名是一个大大的J,于是乎,我就看到了他有事没事就会在课本的前言那几页各种模仿乱涂,就连签自己的名字都要大大大的勾一下,虽然他的名字和这个J没什么关系。
我现在其实挺怀念上课的时光,那时的纯真,和生活态度,和有那么一两个暗恋的对象,挺好的。
课间操期间会特地去老远的小卖部买百事可乐,其实那时候我就知道喝可乐不好,而且讲真,不怎么爱喝,但就是一小瓶蓝蓝的风暴拿在手上,当时觉得很酷,喝可乐的样子自我感觉很牛逼。
偶尔抽屉会塞一包可比克薯片,很咸,也会吃,也买。
“不走寻常路 美特斯邦威”当时我的很多衣服会去美邦买。也只有周末有时间,但是款式就那么些,买完衣服当你周一兴高采烈地穿去学校的时候,( ╯□╰ )撞衫了。有次还和一个女生穿了同一个款式,她红我蓝。
因为单单我们年段就有14个班级,而且关键是杰伦的粉丝还多。
我初中没用手机。那个时候杰伦的动感地带广告已经铺天盖地。
爸爸说初三毕业就带我去买手机。买手机的前一个晚上,是我人生第一次兴奋的失眠,不是因为第二天要买手机,因为我都已经列好计划了。
1、选动感地带的套餐和周杰伦的壁纸
2、手机铃声和彩铃要设置“简单爱”
那年,杰伦的首部自导自演的处女座电影《不能说的秘密》上映了,说实话,我总觉得自己算不上真正的JAY迷,还真是若有似无。《不能说的秘密》我没有看完,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继续。
到了高中,慢慢发现班里的同学喜欢周杰伦的男生变得没那么多。至少不像初中时候那么疯狂,那么统一,开始有听到不喜欢周杰伦的声音,当时觉得挺诧异挺另类的。
自己是天秤座,当时玩的很好的一堆男生,当他们说杰伦不好的时候,为了迎合他们,自己装作对杰伦满不在乎,半夜耳机里却“从前从前 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 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也许是因为学习的压力,也许是因为有了更大的追求,也许是因为那年开始杰伦的歌变味了,也许是因为到了高中开始明白什么是男生的作。
男生的“作”,这个该怎么理解?举个栗子,男生高中爱打篮球。打球的都知道篮球是集体项目。而如果你在场上动作太花太多,这球你要进了还行,不进?就呵呵了。 而杰伦偏偏属于不进的那种。
没错。这在女生看来球不进但是动作挺酷超帅的,男生就想把你围起来痛扁一顿。现在明白了?
树大招风,总会有喜欢和不喜欢的。至少不喜欢人家也活的好好的,因为有关注,就没毛病。何况喜欢杰伦的还是占多数的。
当年在网络被丑化到极致的“凤姐”以及常在社交媒体炫豪车美女的美国拳击手“梅威瑟”都引来一顿骂声。杰伦和他们区别是喜欢杰伦的是真喜欢,还占多数,而他们是被人真的招骂,招恨。
用嘴(声音)活着,也自然活在别人嘴里。
互联网时代更是强化了这种概念,你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关注着,哪怕只是一个草根,更别说明星。今天为你点赞,明天对你点杀,落差大的无法想象。
说到这里,我回想起8月1日的一则新闻,深圳在港失联女大学生涉盗窃被捕的事件,于是我发了一篇微博:
引用白岩松《白说》里的一句话:守土有责,就是偶尔有机会,用新闻的力量让世界变得更好。而更多的时候,得像守夜人一样,努力让世界变得不那么坏。后者,常被人忽略。
我是林一叔叔,请你跟我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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