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公司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及时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湖北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公司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及时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湖北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是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部门,应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第三条 ***部应当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及时、准确报送安全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第四条 ***部做为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部门,应明确具体报送人员,并将安生部负责人以及报送人员的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和传真号码报能源局备案。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电力安全信息包括电力生产事故报表、电力安全生产日常信息、电力突发事件信息、自然灾害信息、节假日和重要保电期间安全生产信息。

第二章 电力生产事故报表报送和要求

第六条 按照《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报送。每月12日前报送上月月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和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

第七条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有***部负责统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后,向华中局报送。

第八条 ***部做为信息报送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并将24小时联系方式,报华中局安全监管处,如发生变动,应及时通报。

第九条 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应在书面报告后3日内报送电子信息;报送月(年)度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表、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电力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时应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须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和审核。

第十条 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各部门要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通报或处罚。

第三章 信息报送范围

第十一条 电力生产(含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以上统称“电力事故”。

第十二条 影响电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第十三条 有关安全事故定性标准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章 即时报告信息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部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华中局报告。

第十五条 信息报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六条 电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 电力突发事件是指公司发生以下事件。

1. 人身伤亡事故。

2. 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

3. 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

4. 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二)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无论事故责任所属,公司安全负责人必须立即通过电话口头向华中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在24小时内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书面报告。

(三)发生以下事故,在向华中能源局报送同时向地方安全监管单位报送:

1. 人身死亡事故;3人及以上的人身群伤事故;

2. 重大及以上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

第十七条 自然灾害信息报送

(一) 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是指公司遭受台风、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侵袭,并对正常电力生产造成影响时的信息报送。遭受自然灾害时在每日15时之前报送以下信息。

(二) 台风、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情况;

(三) 公司受损情况(包括台风、洪涝、冰雪灾害造成的负荷损失情况、各电压等级线路受损和跳闸情况、发电机组跳机影响供电情况、发输变电设备受损情况、垮坝、漫坝、水淹厂房情况等)。

第十八条 采取预防性应对措施情况

(一) 抢修和灾后恢复情况。

(二)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十九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要保电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告

(一)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要保电期间公司执行安全零报告制度。重要保电具体日期以上级单位通知为准。

(二) 节日和重要保电前2个工作日,报送节日和重要保电期间的保电方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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