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滕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该案系2021年10月武夷山国家公园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公园名单后,首例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局干警,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国家公园辖区的乡镇代表旁听庭审,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野生兰花被列为二级保护植物?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野生兰花被列为二级保护植物(金线兰金毛狗)

野生兰花被列为二级保护植物

近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滕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该案系2021年10月武夷山国家公园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公园名单后,首例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局干警,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国家公园辖区的乡镇代表旁听庭审。

2022年1月,滕某听说金线兰有药用价值,为了食用,并在明知金线兰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驱车从江西到武夷山市洋庄乡大安源景区某山场,徒手从岩石上采摘野生的金线兰、草珊瑚、阔叶十大功劳等草药,后被国家公园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现场查获。经鉴定,滕某采挖金线兰的地点位于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共采挖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线兰7株。

武夷山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滕某刑罚,并处罚金。滕某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造成了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破坏及生物多样性的缺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武夷山法院支持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决滕某赔偿非法采摘7株金线兰的生态植被修复费用550元,并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判决作出后,滕某表示服从判决,缴纳了罚金、修复费等,并将在省级报纸上赔礼道歉。庭审中,滕某悔悟道:“之前通过查询,知道金线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可以做药材,就到国家公园里去采摘,但不知道这是犯法,是要坐牢的。我很后悔,我认罪认罚,今后肯定不会再犯这种错了!”

参与旁听的代表委员表示:“武夷山是国家公园腹地,兰科植物是2021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民众知晓度尚不高,通过此案的审理,加强了警示作用。希望法院今后能进一步联合国家公园管理局、林业局等部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防止群众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红线。”

2021年9月,新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告发布,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01种。武夷山国家公园,横跨江西、福建两省,是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已记录到高等植物2799种,其中包括水松、银杏、南方红豆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3种,观音座莲属(福建观音坐莲)、金毛狗属(金毛狗)、白豆杉、榧树属(香榧)、重楼属(华重楼,俗名七叶一枝花)、金线兰属(金线兰,浙江金线兰)、石斛属(细茎石斛、黄石斛)、血叶兰、独蒜兰属(台湾独蒜兰)、八角莲属(八角莲,六角莲)等50种。各类动物7400余种,其中哺乳类79种、鸟类302种、爬行类80种、两栖类35种、鱼类62种、昆虫类6849种,黑麂、黄腹角雉等9种动物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原告可以请求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武夷山作为国家公园所在地,以生物多样性而闻名,在此,武夷山法院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学习涉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制止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不采集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树立良好的消费新风尚,共同守护武夷山的蓝天净土和绿水青山。

金毛狗蕨又名“金毛狗”,是一种蕨类植物,起源于侏罗纪时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作为植物中的“活化石”,其因露出地面部分密被金黄色长茸毛状似伏地的金毛狗头,故称金毛狗蕨。不曾想有些人竟擅自采挖金毛狗蕨妄图获利对此,法院决不轻饶!

日前,武平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 “3 4”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金毛狗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梅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其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5497元并支付鉴定费人民币5000元。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被告人何某梅多次前往武平县东留镇某山场采挖野生金毛狗蕨共60余株,去掉茎叶后运回自家花圃分割成262块,放入营养杯中种植以售卖获利。后被告人将在营养杯种植的163株金毛狗蕨移栽至花圃旁边的山场上,另99株留在花圃里种植。

经鉴定,涉案植物共计262株,物种属于蕨类植物金毛狗科金毛狗属金毛狗。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规定,金毛狗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法院审理

武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梅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60余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另外,何某梅非法采挖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仍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结合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判决。

2022年1月6日,武平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对该案查获的金毛狗蕨异地种植管护在武平县万安镇小密村生态林场,现均已成活。

法官提醒

金毛狗蕨属国家级濒危珍奇植物,私自采挖一株即触犯法律,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可立案侦查,或将带来牢狱之灾。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保护国家珍稀植物的意识,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去触犯国家法律。

综合:武夷山法院、武平法院

来源: 石家庄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