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税网从信用中国获悉,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税收管理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在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存在虚报个人所得税身份信息冒用行为,虚列成本383341.88元。
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对快手罚款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指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近日,新税网从信用中国获悉,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税收管理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在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存在虚报个人所得税身份信息冒用行为,虚列成本383341.88元。
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对快手罚款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指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