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道至简,实干为要

为贯彻落实“2023年能力提升年”和“质量建设年”的政策部署,强化刑事检察队伍出庭公诉水平,2023年3月16日下午15时,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某故意杀人案以考核观摩评议的方式在无为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刑事第一检察部沈洁出庭支持公诉,该院检委会委员、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到庭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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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锤百炼,精益求精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对被告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向法庭举证、质证,最后就案件事实与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与辩护人相互辩论。庭审全程公诉人与检察官助理着装举止规范,公诉人语言清晰流畅,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讯问提纲、答辩意见、公诉意见等法律文书。另外,公诉人找准争议焦点,紧紧围绕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定性进行讯问,有的放矢,重点突出。第一,充分发表了赵某某故意杀人罪构罪要件的意见,第二,综合在场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就被告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进行了针对性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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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临近庭审结束时,被告人赵某某的眼里泪光闪闪,相信赵某某在外逃亡的23年也是痛苦的,最后的自我辩护环节,他说到:“谢谢我的辩护人,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我只想早点下队改造,争取早日能够出来与家人团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绝对不是一句空话,暴力终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赵某某也将会因为曾经的恶行而承担法律责任。生而为人,敬畏法律,多点理性,多点权衡,我们的法治社会才会行稳致远,进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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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议互鉴,交流提升

庭审结束后,全体观摩人员进行集中评议,评议人员一致认为,出庭检察官对庭审现场的把握富有经验、应对从容,在材料准备、庭审指控、法庭教育等方面可圈可点,较好的展示了公诉人的风采;同时,也从语言表达简练、语速放缓,仪表仪态端正规范,讯问技巧精准有力,答辩技巧有针对性以及起诉书制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出庭检察官虚心采纳,促进和提升了检察官实践水平的同时,亦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课堂”,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感悟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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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审核 | 王荣

编辑 | 周唯

供稿 | 王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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