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杰 万园彩 2022-07-20 09:01

非普惠园比普惠园好(普惠园是不是公办园一种过渡形态)(1)

201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城镇小区要根据居住区规划和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2018年11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2019年1月国办发布的《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小区配套园的治理工作设置了任务时间节点: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但是2019年11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获悉: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中,全国共摸排城镇居住小区4.21万个,其中移交不到位的幼儿园有1.15万所,占总数的62.5%。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有6300余所,仅占总数的35%。

也就是说按国办的小区配套园的治理时间表,各地政府已然超期,大部分没有完成小区配套园的产权移交任务,足见产权移交工作难度之大。

移交为何难?需要追溯移交政策。根据国办小区配套园治理通知中“确保如期移交”的政策表述,政策逻辑是: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小区配套园产权应移交政府所有,进行统筹安排。无论是新建还是已建,判定完成治理的核心标准就是是否向政府进行土地、园舍及资产的移交。问题的关键是小区配套园的产权是谁的,政府、开发商还是业主?产权移交难、纠纷不断的核心原因就是当前配套园产权归属模糊不清。

随后教育部又印发的《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二要解决好配套园移交难的问题,凡按照国家、地方规定或合同约定应该移交的,要督促尽快移交,对确属年代久远、情况复杂的,可通过置换、回购等方式解决,或报上一级治理工作小组同意,先提供普惠性服务,在过渡期内再逐步移交。

正是因为产权不明,政府强制回收,造成纠纷不断,对复杂产权不得不暂缓移交,只能“先提供普惠性服务,在过渡期内再逐步移交。”正是因为政策变通,教育部才完成了85.4%的普惠率。

这就很明确了,目前小区配套园改为普惠园只是权益之计,政府依然会逐步推进产权移交工作,直至收归国有。

小区配套园产权被收回,按政策逻辑,大概率地会被改制为公办园,执行公办收费标准,至于是纯公办还是委托民管,已不重要了。

会不会继续委托民办做普惠园,也有可能,就看政府财政和编制。

非普惠园比普惠园好(普惠园是不是公办园一种过渡形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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