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上路

要按照核定人数载客

但总有极少数人心存侥幸

总觉得不被发现就没事

关于客车超员的处罚规定(铤而走险客车超员)(1)

6月24日~27日

莲乡交警的蜀黍们

在执勤的时候

共查获7起客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

让我们来看看24日的案例

交警一中队执勤人员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24日15点35分许,执勤人员检查一台牌号为湘C5***6的大型普通客车时,民警看见车里除了核载的座位已坐满,还有几人挤在同一个座位上,存在明显的超员违法。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车存在超员未达20%违法行为(核载25人,实载28人)。

关于客车超员的处罚规定(铤而走险客车超员)(2)

24日14点35分许,交警六中队执勤民警带领中队值班人员在S219回龙桥十字路口检查由朱某某(男,37岁,易俗河镇人)驾驶的牌号为湘C5***2的中型普通客车时,该车核载19人,实载21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

15点33分许,执勤民警巡逻到潭花线射埠镇地段又查获由肖某某(男,50岁,青山桥镇人)驾驶牌号为湘C1***1的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0人,实载31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

关于客车超员的处罚规定(铤而走险客车超员)(3)

关于客车超员的处罚规定(铤而走险客车超员)(4)

民警对3名驾驶员及车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驾驶员邱某某、朱某某、肖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后予以放行。

关于客车超员的处罚规定(铤而走险客车超员)(5)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超员无疑是一种危险行为

更是在拿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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