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问题还在整改,这期间该不该交物管费?近日,广州有业主就遇到了这一问题。林芳(化名)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她于2020年购买了广州的一处房产,今年2月底被开发商通知收楼时却发现房屋装修存在许多问题。作为业主,林芳要求整改。近一月后,房屋整改完毕并由林芳确认无误。之后,她跟物业却因预缴的管理费产生了分歧。业主:收楼时发现装修问题维修期间不应收物业费2020年,林芳在荔湾区广钢新城中海学仕里购置了一套单价6万多每平方米的房产,总价约340万。
到了今年2月,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楼。2月28日,林芳带着验房师去收楼时,却发现房屋装修存在许多问题。根据她提供的第三方验房报告显示,其中就包括了衣柜开闭有遮挡、卫生间天花板有污渍、变压器电线外露等。“一些小瑕疵我觉得没有关系,但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卫生间无法排水,涉及到把地板的砖撬开重新铺装,工程量比较大。”当时,林芳认为房屋没有达到收楼标准,要求开发商整改完后再收楼。
3月22日,开发商通知房屋整改完毕,林芳当天去验收后正式收楼。之后,林芳跟物业人员却因预缴的管理费产生了分歧。原来,林芳称,收楼前她被硬性要求先走一系列的流程并签字,其中就包括预缴3至5月的物业管理费,共617.46元。“后面我提出维修期间22天的物业管理费不应该由业主承担,因为在这期间并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应该退还或者顺延。”但物业回复无法退还,按合同规定统一从3月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之后,林芳又陆续跟物业协商了几次,还是无果。
验房时,卫生间无法排水。(业主供图)
物业:已投入管理 应按合同按时缴纳对此,记者联系上了中海学仕里物业。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双方共同查验合格后,发现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瑕疵或装修问题,包括不限于轻微的地砖渗漏、墙面开裂、空鼓等,买受人应当办理接收手续,且不要求出卖人修复后才交付。但是,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责任,出卖人按照约定整改,买受人不得因此拒绝办理收楼手续,以及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该物业负责人表示,业主虽然没有在维修期间入住,但是物业已经在公共区域投入人力、物力管理,因此费用不予退还,“也看开发商是否愿意承担,但是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并不一定有过错。”
开发商:房屋已达交付标准 维修期间应交物业费开发商广州中海海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样表示,房屋已达到交付标准,业主发现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装修问题时,开发商负责维修,但期间的物业费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收取费用的依据是根据所有业主交物业管理费的成本计算,也经过政府的批准,“因为维护的是整个公共区域,不是说谁收了楼才给谁提供服务。”
但林芳坚持认为,她在房屋维修期间并未享受到物业服务,因予以退还,“而且确实影响到了生活,整个厕所都拆了重铺,整改了近一个月。”林芳表示,所涉物业费其实并不多,但她认为购房者的权利应该得到维护。
律师:业主可向法院起诉或提出仲裁针对上述情况,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邓刚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但分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房屋已经达到合同约定交付的条件,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应当由业主承担。但是如果开发商认可业主提出的事由,双方确认了新的交付日期的并办理交付手续,则应以此作为房屋实际交付日期并由业主承担物业费。如果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均不认可业主的理由,或者业主认为应当退还已收取的物业费,各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均可以按约定向法院起诉或提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事实后依法处理。
后续,林芳告诉记者,双方经协商,已达成补偿。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张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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