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初夏去焦作公出,那时我还是个心如止水,情窦未开的毛头小伙。可是结识了抚顺去的毓平,一下子就打开二十年原始的情感世界。像中了丘比特的箭,像走火入魔,神魂颠倒坠入情网。
说实在话,毓平并不漂亮。芳泽无加,铅华不御,既非端端体态,又无皎皎姿容。沁我肺腑却是那仪静体娴,柔情绰态,眉宇间依稀的自然微笑。她依偎着我,憨态可掬。仿佛把身心都和盘托出,显现处女的贞静诚挚,使我五脏六腑都感到熨贴。而我轻薄时招致她的呵斥,又俨然像大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直到我羞愧地低下头来。这时我又会享受到温馨抚慰的奖赏。脉脉温情,舒心写意。情何款密,意何绸缪!
毓平比我年长一岁,可比我成熟得多。她总是以纯情和炽爱在融化我,雕琢我。她激励我在书本上用功,在事业上进取,从不要我去争权夺利,更不希求我将来生官发财。最珍贵的是淡泊权势金钱的婚恋观。和我交往中,我就花了她不少的钱。有时我羞赧地说:“在外国男女交往中只有破产的男人才会让女人付钱。”她竟像听而不闻似地嫣然一笑而已。毓平是良善心谦的,一门只想和我共筑爱巢,白头偕老。像鲍格林笔下的愚夫庸妇,伉俪相将厮守一辈子。至今毓平那句悄悄话仍萦绕在我脑际:“只要你肯‘夜读书’,我发誓要做个‘红袖添香’的妻子。”
焦作的任务完成之后,我们一同返程北上。路过北京,住在中央煤炭工业部招待所里。她硬逼着换下衣裳,说是要为我尽点“义务”。她洗衣裳,我在旁边陪着。她那眉眼间闪烁着诡秘的亢奋,脸上浮现幸福的憧憬。我自恨不是画家,不是诗人,如能即景临摹、跃然纸上,肯定是一幅足能和《蒙娜丽莎》相媲美的传世之作。到了沈阳,我还得继续北上鸡西。她送我去车站,特地买了一条手绢,叫我拿着,用钢笔写下秦少游脍炙人口的《鹊桥仙》。写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字变大了,尤极工整隽秀,仿佛是用心和着血写的。只见她屏气凝神,腮帮鼓起多高,强忍着晶莹的泪花,手在颤抖,半晌无语。我急忙扶起她,真怕是要瘫坐下来。
在那个荒谬绝伦的极左年代,个人命运安排是要经“组织批准”的。我几次申请“婚调”未成,一年多以后就中标当选为“右派”。发配北大荒“修理地球”,从此一切的一切都彻底毁灭了。在那不堪回首的岁月,我好像得了神经麻木症,活得倒坦然,唯一使我揪心的就是毓平。我不能写信给她,她不知我遭的厄运,她也不可能理解我的冤情,也许还会指斥我负心。毓平是无辜的,她也许更会受到株连,惨遭横祸,岂不都因我的亵渎所致?我总觉欠她一笔沉重的心债。我曾写过不少的“思绵绵而增慕”的诗文,可在那种无可奈何的岁月中,却是“吟罢低头无写处”的。
如今我连一张毓平的照片都没幸存。那方“看来字字皆是血”的手绢,二十年信誓旦旦地怀揣着,也早已粉骨碎身了。我怕玷辱她的圣洁,早把它违心地付之一炬。
几十多年沧海桑田,人事已非,我也垂垂老矣!“花落人亡两不知”,岂胜慨叹!而毓平呢?也该早已“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吧!
兰馨点评:读此文于心有戚戚焉。人一生中也许会经历不只一次的爱恋,但最难忘怀、最难割舍、最让人心醉的则是初恋。然而,初恋却也伴随着更多的无奈和遗憾,而唯其如此,初恋才显得更加美丽。
动荡的年代无情地分开了两个相爱的恋人,读之不免令人伤感。四十多年过去了,曾经拥有过的那份温情,永远珍藏在了作者心底,变成了作者美好的回忆,但对她的那份牵挂却久久挥之不去。记得有人说:"美好毕竟是暂时的,美好之后很可能是一段长长的空白,但短暂的美好却能够支撑着人们去度过那漫长的空白。"也许正是这份恋情和对她的牵挂支撑着作者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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