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2年第8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启用3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10月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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