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4日),嘉兴平湖市公安局通报:

阳性感染者王某(女,25岁),于10月19日自省外返平后,未按规定履行核酸检测、社区报备等相关防疫要求,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

王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我局已对其刑事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为涉嫌犯罪被批捕(王某女25岁)(1)

综合:平湖公安、FM93交通之声

来源: 台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