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意思就是在做各种善事当中,孝顺父母是第一位的。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连孝顺自己的亲生父母这第一件事都做不好,就不用谈可以做好其它事了,以后肯定不会成为有用之人。

二十四孝图中我对古时孝的态度(二十四孝里古人为孝竟然这样做)(1)


其实不能说古人在这一方面做的很好,但是事实情况就是这样。孝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伦理思想之一,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序而诗之,用训童蒙,成为宣传孝道的通俗读物。而今天我们就拿其中的两篇典故来说说,古人为了孝,可以做到哪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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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弃官寻母。

二十四孝图中我对古时孝的态度(二十四孝里古人为孝竟然这样做)(3)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的时候,亲生母亲刘氏被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的时间内母子二人没有消息来往,也没有再见过面。宋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四处寻找自己的母亲,找了很久才找到母亲改嫁的地方,于是官也不做了直接去母亲改嫁的地方找她,并且发誓看不到见母亲就永远不回来。黄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在那里遇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母子得以团聚,两个人一起返回来,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在古代做官考取功名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还做不了官,而这个朱寿昌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直接放弃了自己的官位,尽管找到母亲时,母亲年纪已经很大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母亲的一片孝心,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就算是放在今天,有多少人肯放下自己手中的权力,做出这样的事呢。

第二篇:埋儿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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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巨,东汉隆虑人,原本家里很有钱。父亲去世后,他把家产分给了自己的两个弟弟,而自己什么都不要就只供养自己得亲生母亲,并且对她很是孝顺。后来家庭情况越来越不好,再加上他的老婆生了一个男孩,他担心如果把儿子养大就会没钱养自己的母亲。于是和自己的老婆商量:“儿子没有了我们可以再生,母亲要是没了就真的没了,不如把儿子埋掉,把节省下的钱财供养自己的母亲。”就这样他们就去外边挖坑,当挖到在地下二尺的地方发现了一坛金子,而且坛子上写着金子是老天爷赏给自己的,官员和百姓都不能夺取。两个人得到金子后,有了钱财孝敬母亲,并且养活儿子。

看到这里,其实这件事很难想像,为了孝敬自己的母亲,竟然玩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埋掉,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这要是放在现在,肯定会是截然相反的局面,老人宁肯自己饿死,也不会让自己的孙子饿死。

第一,儒家关于孝的观念让人印象深刻。


敬养父母。这是对双亲而言。敬养父母双亲是人类的天性。孔子认为:“父子之道,天性也。”意思是说,父母培养教育子女,子女奉养父母,这是人类一种天性。

第二,国家法律对于不孝的人严厉制裁。


《周礼》里有八刑,第一个刑就是不孝之刑。在西周不但杀伤父母会除以极刑,就连不供养父母,殴打辱骂父母,严重的也会处以极刑。到了秦朝,就有孝道的法律,不孝就是死罪。再到汉代,不孝的刑罚更是超过了过往的刑法。汉代的《汉律》明文规定,对于不孝之罪处斩枭刑。有个词叫十恶不赦,它指的一是谋反,二是谋大逆,三是谋叛,四是恶逆,五是不道,六是大不敬,七是不孝,八是不睦,九是不义,十是内乱。犯了十恶之罪,是不可饶恕,也是不可赦免的,只要发现,就要立即斩杀的。在隋朝把十恶记到了《隋书》里,被一直沿袭到清朝,都把这十恶做为不可赦免的罪恶。因此,即使他有这个不孝的心,也得收起来,好好孝敬父母,以免被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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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有了这两点的缘故,古人在孝这一方面做的让我们现代人自愧不如,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这个意识,相反我们也可以做的很好。

今天,对我们来说,孝敬父母,回报父母,只要在平时多注意从身边小事做起,比如动一动手,搬一把椅子给父母歇歇,倒一杯水给父母痛饮;动一动口,说一句真诚温暖的话语给父母听听,解除他们的疲劳,驱散他们的心病;没事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帮父母刷刷筷子洗洗碗,就完全可以尽到我们对他们的孝敬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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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有归途。所以让我们及时行孝,不要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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