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豌豆能做什么呢?”,阿基米德会思考用这粒豌豆做支点来翘起地球;而年轻人则会把豌豆种在家门口阻挡一大波僵尸的进攻……大约150多年前,有一名修道士却将它玩出了风格,玩出了水平,一不小心就奠定了现代生物学的三大基石之一,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孟德尔遗传学之父?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孟德尔遗传学之父(遗传学之父孟德尔)

孟德尔遗传学之父

“一粒豌豆能做什么呢?”,阿基米德会思考用这粒豌豆做支点来翘起地球;而年轻人则会把豌豆种在家门口阻挡一大波僵尸的进攻……大约150多年前,有一名修道士却将它玩出了风格,玩出了水平,一不小心就奠定了现代生物学的三大基石之一。

他就是“现代遗传学之父”——格雷戈尔·约翰·孟德尔。作为遗传定律最早的发现者,是中学课本里面的常客。可他为自然科学奉献的一辈子却充斥着孤寂与蔑视,尤其是他一生辛苦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却无人问津甚至被埋没。原本孟德尔最坏的打算便是能像达尔文发布进化论一样,引来猛烈的抨击和打压。殊不知,遭遇学术上的冷暴力更可怕,无人理解与认可,甚至还没有人愿意听。

等他去世16年、理论公布34年以后。同时有三位科学家发现了他的理论。他们都是在各自进行遗传规律的研究时查阅前人的文献,读到了孟德尔的论文,并且都把“首发功勋”记在了孟德尔头上,从而成就了科学界的一段佳话。原本一筹莫展的遗传学界,也因为孟德尔的研究成果突然迸发出了新的激情。就好像是大家本来没事做了,这哥们提出这个定律为遗传家们开启了新世纪的大门。孟德尔生前相信“我的时代会到来”,而这个时代真的来了

2300多年前,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科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有趣而又让人困惑不已的问题:“有一个白色人种的女子嫁给了一个黑色人种的男子,他们的子女是白色的。但到了孙儿那一代之中,又有黑色的。那么,他们白色的子女中,如何藏着黑色的血统呢?”

千百年来,人们注意到生物繁衍的后代都与其亲代相似,但在生物体内究竟是什么东西能保证其后代与之相像,繁殖的能力到底位于何处,不清楚;同时又想当然地认同一种所谓的“混合遗传”,即近似于黑 白=灰,父母的黑和白简单融合,得到了子代的灰。两百年前欧洲民众都相信:如果一只长颈鹿与一只短颈鹿交配,其后代会有中等长度的脖子。

1856年,即达尔文发表其伟大著作《物种起源》的前3年,在奥匈帝国摩拉维亚(今捷克布尔诺地区)的圣·托马斯修道院里,一位时年34岁、名叫格雷戈尔·孟德尔的修道士,开始在修道院的后花园里进行一项持续时间长达8年的豌豆实验。孟德尔所在的修道院院长纳泊十分看重“有智力的追求”,鼓励修道士去发展自己的学术兴趣,进行研究与教学。他看出孟德尔“学科学非常勤奋,但很不合适做传教的神父”,因而保举他到维也纳大学进修数学、物理学、植物学和动物学。他被派去当代课老师,幽默有趣的讲课风格也备受学生的喜欢。受到鼓舞的他,决心做一名正式的教师,还信心满满地去维也纳参加国家考试,遗憾没能通过。

起初孟德尔想培育小鼠来研究性状是如何遗传的,但由于涉及交配,纳泊院长不同意他在修道院里做这样的实验。孟德尔的视线这才转向不起眼的豌豆——后来看确是一种极好的实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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