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科举制度从隋朝开始实行,一直到清朝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的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总共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是世界上延续时间最长的官方用来选拔人才的制度。
科举制度到了明朝才是最为完善是时期,进入了鼎盛时期,一度发展到了顶峰。明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大致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乡试”是由南直隶、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所举行的地方性考试。地点设在南京、北京府、各布政使司的驻地。时间是每三年一次,又叫做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作贡院,现存的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的夫子庙学宫东侧的江南贡院,是中国王朝时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又由于乡试考试时间在秋季的八月,故又称作秋闱。凡是本省的科举生员和监生都可以应考。主持乡试的官员有主考二人,并同考四人,及提调一人,还有若干其它官员人等。考试总共分为三场,每场三天,分别是在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作解元,由于放榜之时,正是桂花飘香的时节,故又称为桂榜。而且放榜后,还会由巡抚主持召集考官和新科举人一同举行鹿鸣宴。
“会试”则是由礼部所主持的全国性考试,又称作礼闱,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全国的举人统一在京师进行会试,会试时间在春季二月,故称为春闱。会试也分为三场,分别是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会试同考官的人数要比之乡试上多一倍,而主考官被称为总裁,或者座主、座师。考中的人称为贡士,又称出贡,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是在会试后的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在三月初一,从明朝宪宗成化八年开始,时间改在三月十五。应试者的贡士在殿试中都不会落榜,只是在殿试之后由皇帝亲自安排名次。殿试是皇帝来亲自主持的,而且只有考时务策一道题。录取名词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鼎元,二名是榜眼,三名是探花,合称作三鼎甲;二甲则是赐进士出身,三甲只有赐同进士出身。另外二、三甲的第一名都是传胪。一、二、三甲都被称作进士。进士的榜单是用黄纸书写,故被称作金榜,中进士也称为金榜题名。
状元会被授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则授予编修。其他的进士在经过考试后,合格的授予翰林院庶吉士。三年之后再次考试,考试通过的会分别授予优秀者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他的则分发到各部担任主事等职务,有或者委任知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