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教师“绝笔信”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8月4日上午,丰县李秀娟发布疑似轻生帖文后失联,记者从当地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获悉,当日18时50分许,李秀娟夫妻二人已在徐州市云龙湖边被平安找到。

徐州女教师发绝笔信(徐州绝笔信女教师事件最新情况)(1)

丰县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分局出动了大批警力,根据女教师提供的微信定位,最终在徐州的云龙湖景区附近找到夫妻二人。目前,二人已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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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4日,网上流传一封求助信,这封信发布于江苏徐州当地一个自媒体公号,发布者名为“李秀娟”。求助信的发布对象为“亲爱的老师同仁,全国网友,各级领导”,其开头直接表示,“当您看到这封求助信时,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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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截图

求助人李秀娟称,她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左眼失明,自己和丈夫因此事长期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不公正对待,并透露其已有轻生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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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笔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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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女儿到京复诊被阻 疑遭一系列不公对待致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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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信中贴出的全家福照片

据这封绝笔信自述,李秀娟9岁女儿被徐州丰县实验小学同学无意伤害致失明后,左眼日渐黯淡,2019年2月底,其订了3月3日和孩子去北京的火车票并预约了同仁医院的眼科挂号,打算为女儿做复诊。

在出发前,3月1日晚上10点,李秀娟写到,丰县教育局信访办主任丁攀、梁寨镇中心校领导陈晨、张超和王会计来到其家中,丁攀要求其退掉3月3日去北京的车票。约半小时后,家里又来了4位民警,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带到丰县城东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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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派出所,图源:徐州民声公号

李秀娟称,当自己质疑警方带走自己的理由的合法性时,被该所副所长罗烈摔倒在地,扇了耳光。其称自己在该所的一天多时间内“滴水未进,被恐吓辱骂逼供”,到第二天下午,副所长罗烈要其承认3月3日去北京是上访的行为,“要求我签字承认上访并接受行政处罚,罪名是寻衅滋事”,但遭其拒绝,随后,其被送往徐州拘留所待了七天。

在离开后李秀娟因身体不佳住院治疗,但又遭到丰县实验小学数名老师的监视,他们自称是“领导安排的”,3月20日开始,李秀娟称自己被教育局多次传唤,“要求我去教育局纪委谈话”。其又透露在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请假还不被批准,“只能边监考,边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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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李秀娟又接到丰县教育局下发的处分决定,处分中称因其在两会期间筹备去北京上访,被丰县东城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教育局则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李秀娟认为,不公的对待使得她患有严重的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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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同时透露了自己孩子遭遇失明的情况,2018年3月12日,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排队期间,其女儿左眼被一位李姓同学的衣服拉链甩到,女儿眼睛受伤后失明,后被鉴定成八级伤残,一年多来,学校一直未妥善处理孩子的伤残赔偿问题,目前仍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其和丈夫开始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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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女儿的诊断书,图源:徐州民声

早在今年4月就有报道了李秀娟的遭遇,据江苏快讯网消息,李秀娟在孩子受伤之后先后带着她在县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京同仁医院进行救治,但被同仁医院医生告知“孩子的眼睛很难治好了,能保持现在的残存视力已经很不错了”。

李秀娟在绝笔信中提到,从北京回家的前一天,其到信访局反映了女儿眼睛被伤害一事,希望社会可以关注学生在校安全。“在我走出信访局大门后,我被丰县一位赵姓官员拦住”,其告诉李秀娟“有问题好解决,你女儿的问题,有学校的责任,该赔偿就赔偿,你先回家”。

在寻求救治期间,在李秀娟的要求下,学校两次召开协调会,此前当事家长只肯赔三千,后来又说“愿意每人出一万五,学校领导愿意出五千,还说必须签一个协议,以后不再管了”。“我就说先做了伤残鉴定报告,按国家标准赔偿,为此我还找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给我核算了赔偿,后来,他们就连一万五都不愿意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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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不久,拿着司法鉴定书的母亲李秀娟便又找到学校领导,希望能尽快落实赔偿问题。而学校负责人此时又推辞说只有鉴定报告,没有责任划分还是无法赔偿。此事久拖未决,此后便发生上述事情。李秀娟在绝笔信中称,全校老师写联名书按指纹支持其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

据了解,李秀娟夫妻都是徐州丰县周楼小学老师,有一儿一女,女儿今年10岁,儿子今年2岁。

孩子称父母至今未归

4日,新京报记者拨打其本人电话,自称为李秀娟女儿嘉嘉的人接听了电话,其称,父母一早外出至今未归,只给自己留了一些面包和水,而至于其去向,目前尚不得而知,也无法取得联系。嘉嘉表示,此前妈妈曾告诉自己,“会有阿姨来照顾(她)”。

徐州女教师绝笔信后未归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记者从江苏徐州丰县人民政府了解到:8月4日,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自媒体《徐州民声》发布帖文,反映其遭受有关方面不公正待遇问题。丰县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李秀娟同志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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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回应

徐州市教育局在网上回复称,李秀娟的女儿眼睛系同学打闹中被误伤,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处置,未发现明显异常,“学校多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均遭李秀娟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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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是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其女儿就读于丰县实验小学。8月1日,丰县教育局曾向该县信访局出具一份《关于李秀娟反映学生梁芸嘉眼睛被甩伤问题要求重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学生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队时拿着校服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梁芸嘉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常老师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未发现梁芸嘉眼睛有异常症状,其后,梁芸嘉一直正常上学。”约一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眼皮有个疙瘩,去丰县人民医院检查,4月16日梁芸嘉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就医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问题。丰县实验小学于2018年4月至12月十多次协调此事。

丰县教育局认为,因学生打闹与梁芸嘉视力下降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到确凿证据证实,且李秀娟提出了36万多元的高额赔偿金,协调未果。协调期间,当事学生李某、秦某两方家长及学校均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李秀娟坚决不走司法程序。此后,李秀娟多次到丰县教育局和县信访局、徐州市信访局、江苏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

另据《报告》称,截至2019年7月24日,经丰县教育局财审股、县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芸嘉治疗眼睛所花销较合理的车票、医药费、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本着人道精神,教育局安排实验小学通过梁寨中心校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其他费用,建议李秀娟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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