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2日讯 ( 通讯员 朱健全 陈向明 丁海文 记者 朱鼎兆)针对群众反感的“僵尸车”占用停车资源问题,规定在免费道路停车泊位内持续停放机动车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公共停车场视频监控设备采集的现场影像数据要求保存三十日以上……记者从淮安市政府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倍受淮安市民群众关注的《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
记者了解到,淮安市在2016年曾经出台过该市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五年来,随着淮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状况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其间,淮安市区小汽车保有量从24万辆增加到了41.56万辆,各类停车泊位从15.7万个增加到了48.68万个,市区建成区各类停车泊位与私人小汽车保有量之比达到1.3:1,市区道路停车泊位从完全免费到有4800多个实行或者将要实行智能收费管理。建成并运行覆盖全市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共有3.5万个经营性公共停车泊位接入智慧停车平台。淮安停车场管理工作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市民群众对提升公共停车管理法治化水平的新要求新期盼,迫切需要制定出台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
《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共分六章四十条,据淮安市城管局袁开锋局长介绍,《条例》强调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有效利用、社会共治的原则,从根本上依法解决停车场审批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晰、停车难、收费乱以及违法违规占用公共资源等问题。与《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相比,《条例》有多个方面的创新和亮点。一是将规范的范围由市区扩展到了包括三个县在内的全市城区,还包括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二是明确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住宅区专用停车场的主管部门分别为城管、交警和物业管理部门,避免职能交叉造成责任不清和推诿扯皮;三是将公共停车场的备案由事后调整为事前,加大了城管部门对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四是将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和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的时间延长到30分钟,这一点让广大停车人觉得最给力,特别是以前只要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必须执行免费时段要求,现在拓展到了所有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
《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
此外,淮安市城管部门还编印了《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80问》,将通过送《条例》《80问》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以及联合市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举办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从业者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让《条例》精神走进千家万户,提升市民群众、广大停车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校对 盛媛媛
来源:紫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