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刮起了一阵“科技与狠活”的狂风。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日本的食品很干净,配料表中也没有奇奇怪怪的成分,非常健康且值得信赖!但事实真的是那样么?日本对于添加剂标注的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让我们跟着小编一起来探索一下!
在日本,食品包装应该标注的信息由三个法律进行约束。他们分别是JAS法、食品卫生法、健康增进法。
- JAS法:改善农林物资质量;通过与品质相关的适当标注帮助消费者对食品的选择
- 食品卫生法:防止饮食引起的卫生危害
- 健康增进法:改善营养;增进国民健康
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原则上食品添加剂应该用大小至少为8号字、按物质名清楚标记好。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简略名・类别名」・对于一些广为人知的添加物,可以用简略名・类别名代替添加剂具体的化学物质名进行标注。
例:“L-抗坏血酸钠→维生素C ”
“碳酸氢钠→小苏打”
「用途名」・如果某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用途为以下8个用途之一,那么在标注时不仅需要标注该添加剂的物质名称,也需要清楚标明其用途。
8个用途: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增粘剂(增稠剂、稳定剂、胶化剂)、抗氧化剂、发色剂、漂白剂、防霉剂
例:甜味剂(木糖醇)
着色剂(栀子色素)
「种类名」・如果某食品添加剂对应以下14个种类中的一种,则可以用他的种类名代替物质名进行标记。
14个种类:酵母发酵助剂、胶基、碱水、苦味剂、酶类、上光剂、香料、酸味剂、口香糖软化剂、调味料、豆腐凝固剂、乳化剂、pH调节剂、膨松剂
例:“柠檬酸”→“酸味剂”
“咖啡因”→“苦味剂”
“大豆磷脂”→“乳化剂”
「省略表示」对于加工助剂、残留物或以营养强化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可以省略不进行标记
●加工助剂
定义:用于食品加工,但「在食品加工完成前去除」或「改成食品中通常含有的成分,且量没有明显增加」「食品中含有的量少,成分不影响该食品」
例:即使在加工奶酪的生产中使用了碳酸氢钠(小苏打),如果其大部分在加热和熔化过程中分解,并且只有极少量残留,则碳酸氢钠属于加工助剂,可以不在配料表中进行表示。
●残留物
定义:用于原材料的加工,而不用于使用原料制造的食品。只含有比食品本身的原材料所遗留下来的、可以发挥其效果的添加物的量更少的量的东西。
例:用含有苯甲酸(一种防腐剂)的酱油来调味仙贝,如果添加剂对最终的仙贝没有防腐剂的作用,它就属于残留物,「苯甲酸」就可以不用在配料表中进行表示。
●营养强化
为了增加食品营养而使用的添加剂也可以不表示。
例:维生素,例如维生素 A 和 β-胡萝卜素
矿物质,例如氯化钙和乳酸铁
氨基酸,例如 L-天冬氨酸钠和 L-缬氨酸
看到这,想必大家已经明白了。不是日本的食品有多健康,而是很多添加剂压根就没有标注在包装上。盲目地认为“月亮还是国外的圆”是不可取的。
添加剂也是一把双刃剑,有些添加剂恰恰就是为了保证食物的口感、品质而进行添加的。合理地使用添加剂并不代表这个食品就是不安全的。在科技与狠活・海克斯科技盛行的今天,我们应该理智看待添加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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