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第三季度成都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6批次不合格,涉及倍特、安尔达、珠峰等多家知名品牌。
据了解,本次抽检是成都市工商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依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车胎宽度、蓄电池的标称电压、限速装置、不可调节最高车速、电动机功率、装饰宽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是整车质量超重。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以下是本次抽检结果:
序号 | 被监测人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商标 | 规格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1 | 都江堰市贵友摩托车经营部 | 成都安尔达电动自行车厂 | 安尔达 | TDT62Z | 质量含电池≤55 kg (56.50kg) | 2015.05.11 |
2 | 双流县鑫鑫电瓶车行 | 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倍特 | TDS09Q | 质量含电池≤55 kg (57.35kg) | 2015.05.26 |
3 | 新津县棚警车行 | 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 倍特 | TDS01Q | 质量不含电池≤40 kg (40.70kg) | 2015.07.16 |
4 | 新都区新都镇宏顺自行车经营部 | 成都安尔达电动自行车厂 | 安尔达 | TDT57Z | 质量含电池≤55 kg (57.00kg) | 2015.07.30 |
5 | 新都区新都镇宏顺自行车经营部 | 成都安尔达电动自行车厂 | 安尔达 | TDR34Z | 质量含电池≤55 kg (55.60kg) | 2015.03.19 |
6 | 邛崃市临邛镇瑞旭商行 | 四川圣峰车业有限公司 | 珠峰 | TDR18Z | 质量含电池≤55 kg (56.60kg) | 2015.01.09 |
虽然观察员一直不认同这些抽检结果,尤其是整车质量超重,但是对于经销商,经营这些超标电动车风险很大,无论是被交警逮着还是被工商抽查到,结果就是五个字“罚款加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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