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明之毅铸造钢铁之躯(铸剑以命换复仇)(1)

鲁迅·图源网络

《铸剑》如果你有杀父之仇要报,你会把自己的头颅拿去交换,让他人去代替你去复仇吗?

如不是对对方有百分百的信任,也许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可即便是有百分百的信任,也应该是很少有人能做到吧。

至今,我所闻的,与奇闻异事无关的,也就只有荆轲刺秦王这一历史事件。史书说:为了让荆轲获取秦王的信任,太子燕丹真的把自己头颅给奉上了。可惜,结果还是失败了。或许是为了弥补这一遗憾,后世出现了一些类似的故事,这些故事,后来又被作者改编,有了此文。

眉间尺复仇的传说,在相传为魏曹丕所著的《列异传》中有如下的记载:“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藏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忽于屋柱中得之。楚王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楚王。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夜跳不烂。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据《古小说钩沉》本,又晋代干宝《搜神记》卷十一也有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而叙述较为细致,如眉间尺山中遇客一段说:“(楚)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我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本来短短几十字,故事就已经结束了,可能是为了使故事内容更加的丰富,人物形象更加的饱满,作者把此故事扩展为长篇小说,显得故事更为跌宕起伏,人物更为悲壮。

​这或许是故事新编的好处之一。不用你去猜前因后果,也不用你去瞎想事情的来龙去脉,更不用你去操心故事的细枝末节,因为有人已经替你去这么做了,而你只用眼睛去看,用脑子去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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