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妈最近一段时间比较郁闷,经询问得知,舅妈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时期的姐妹都高高兴兴地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到了人生的第一笔养老金。而自己申请退休的相关手续却被社保局驳回了,社保局回应称,舅妈的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原来,舅妈在开始参加工作时,单位开始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2012年的时候,单位通知说,要为职工补缴几年的社保,但是社保缴费的个人应缴部分需要由个人承担。舅妈一合计,发现自己需要补缴好几万元钱,眼看着其他同事都补缴了社保,但舅妈愣是舍不得这笔补缴钱,就跟单位说自己不补缴了。
现在舅妈已经达到了50岁的退休年龄,但实际缴费只有12年, 距离15年最低缴费要求还差3年,但当舅妈提出自己现在可以一次性把剩余3年的社保一次性补齐时,却被社保局工作人员一口回绝了,说现在社保补缴的大门已经关闭了,虽然舅妈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因为缴费年限不够,差3年的缴费年限只能续交,也就是说,舅妈再续交3年社保后,在53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舅妈的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个例了。很多人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因为缴费年限不够而无法按时退休。2021年,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补缴政策,各地的社保局要求越来越严格,如果现在还想通过一次性补缴社保的方式补齐剩余年限的,肯定会让参保人大失所望。那么,在现有政策无法一次性补缴的情况下,参保人该如何处理呢?财艺君认为,目前有3个比较好的路可走。
下面,由【小强财艺】为您深度解析:
首先,要求单位补缴。
这种情况针对的是单位有应缴未缴社保的情况,对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来说,因为没有参保单位,补缴之路是行不通的。
比如,山东省最新的社保补缴规定,凡是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都可以申请补缴,这个补缴条件就是职工与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满足了补缴条件,就可以按照要求向社保局提供补交材料就可以了。比如,对于3年以内的社保补缴,需要的材料为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有关记录、工资支付银行流水、工作单位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表、个人身份证、用人单位的招工表、招工录用表等。如果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应向补缴地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这就提醒参保人员,在从单位退休前,要确认自己的缴费年限是否达到15年, 如果不够15年,查看单位是否有应缴未缴的情况,不能出现我舅妈这种退休后才发现缴费不够年限的情况。
其次,申请延迟退休。
如果单位没有出现应缴未缴的情况,就没有申请补缴的机会了,这个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比较稳妥的做法就是向单位提出申请,希望自己能够延迟退休,比如我舅妈,现在已经缴费12年,不用着急从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而是先静下心来,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事宜。
延迟退休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可以为自己节省不少社保费用;二是延迟退休后,还可以边挣工资边缴费。如果从单位离职后,只能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了,缴费比例就从8%上升到20%了,并且所缴费用只有40%计入个人账户,很不划算。
第三,续交5年后退休。
不少人既不符合补缴条件,单位也不同意延迟退休,只能离职回家,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了。
此时,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查查自己首次参保时间是否在2011年7月之前,如果符合这个条件,还是有机会在续交5年社保后,把剩下应缴费年限一次性补齐。
比如张三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实际上只缴费了7年,如果他在首次参保缴费时在2010年,在续交5年社保后,累计缴费12年,仍不足15年社保,这个时候,张三可以把剩下的3年社保一次性补齐。如果张三是在2012年首次参保,即使退休时续交社保5年,也没有一次性补缴的机会了,只能逐年缴纳,真正符合退休条件时,张三已经距离法定退休年龄8年了。
还有两条路,不建议选择。
一是转入新农保。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可行的,但是从今后养老的效果上来看,不建议大家把职工社保转入新农保。新农保虽然缴费低,并且可以在退休时可以一次性补缴,但是退休待遇,与职工社保相比差得太多了。据估算,如果把职工社保转入新农保,退休后每年损失的养老金超过万元。
二是退保。这条路更不建议大家选择了。退保虽然暂时可以从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得到一笔钱,但同时也意味着从此再也无法享受国家社保政策了。
如果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仅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的40%,再加上个人账户利息,另外60%的本金是退不回来了。
退保后,今后如果身体倍棒,养老问题在子女的接济下,也许会勉强维持,一旦自己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养老就成了大问题。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大家千万不要选择退保。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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