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工作机会大,越来越多的人面对新单位提出的更丰富的报酬或更大的发展机遇选择跳槽,员工不辞而别也大多出于这个原因,这种情形对于原企业来说不仅是人才的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多数公司最终对此种情形无可奈何,那今天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来了解当员工不辞而别,企业有什么挽救措施?

员工不做事公司能开除吗(员工不辞而别单位要怎么处理)(1)

2018年,优优入职四海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五年,2019年年假结束后,优优连续一周未到单位,导致公司业务积压,单位领导多次联系不到优优,经单位的小王了解到原来优优在今年年初就有去四季公司上班的打算,现在已经办理入职。四海公司要求优优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离职应当先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优优没有通知四海公司就不辞而别,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公司可以要求优优赔偿因违法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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