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个3000多块钱,就能办下全年的进京证,哪怕还有交通违法没处理也行?凡信这个的,全都上当了。
通州法院刚刚发布消息说,被告人张某某发布“办理进京证”的虚假消息诈骗万余元,因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每辆外埠号牌车辆一年中只可办理12次进京证。
自此之后,由于众多外埠号牌车辆车主希望规避进京证新规的心理,“代办进京证”的行当,乱象日益明显。
张某某此前一直通过帮他人代办进京证收取手续费挣钱,进京证新规实施后,他的代办生意受到影响。实在赚不到钱,他就在微信朋友圈里“铤而走险”,直接行骗。
根据他发布的消息,他可以代办2020年全年进京证,并声称,每周100元,包月四周360元,包季13周1040元,包半年26周1950元,包年52周3640元,如果遇到对方质疑,就谎称“我自己有内部渠道”。
通州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19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本市通州区潞城镇某暂住地内,发布微信朋友圈谎称可以办理2020年全年进京证,骗取路某等6人共计人民币18120元;
被告人张某某于2019年12月17日在其住处被通州分局新华派出所民警抓获。他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他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与北京市实施的进京证办理政策相抵触,损害城市交通政策权威性。
由于张某某到案后坦白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北京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表示认罪服判。
法官表示,《通告》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北京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并发布,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每辆外埠号牌车辆办理进京证的次数会按照上述通告严格实施,不存在变通的可能性。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社区村将对抵京人员和访客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
●图解《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征求您的意见
●北京朝阳区成高风险地区,关于出行和隔离的问题,朝阳疾控中心都解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