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中的“十恶”通常指:中国古代的十条罪状,分别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1.对于封建社会来说,谋反历来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图谋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3.谋叛是指图谋背叛国家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即灭绝人道

6.大不敬指对帝王不尊敬的言行,如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咒骂、控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及在祖、父辈死亡后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8.不睦指谋杀或出卖缌麻以上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和小功尊亲属

9.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10.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历朝历代都会改编法律,据考证,“十恶”最早出现在《北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并且规定绝不赦免,隋唐时期形成“十恶不赦”的说法,这些法律条款一直沿用到清朝。现如今我们用十恶不赦来形容罪恶极其深重。

十恶不赦的标准是什么(十恶不赦有哪十恶呢)(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