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应写什么内容(内容有哪些要求)(1)

工资条的形式和内容,并非可以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工资条即工资清单,是指用人单位发给员工,记录其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各种工资分项和收入总额的凭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一方面,工资条必须是书面形式。书面是区别于“口头”而言,强调的是用文字有形地表达对应内容。民法典、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即工资条文字的具体载体,可以是传统的书写、打印形式(纸质版),也包括电子数据形式(电子版,诸如钉钉、电子邮件、QQ、微信、手机APP、企业内部办公平台等)。

另一方面,工资条的内容,包括4个部分:一是员工基本信息,即姓名、工号、所在部门、职务或岗位、工资发放期间、工资发放日期等。二是应发工资,含员工在该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各项报酬,分为直接基本薪酬,即基本工资(底薪)、有薪假工资(如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丧病产假工资等)、岗位工资(或职务职级工资)、绩效工资、技术资格补贴(如学历补贴、职业资格补贴、职称补贴)、工龄工资、加班工资等;福利薪酬,即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用餐补贴、话费补贴,以及各种奖金、津贴等。三是应扣工资,即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费用(如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应当扣除的项目)。四是实发工资,即应发工资减去应扣工资,实际得到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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