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公布信息:因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被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罚款共计33万元。
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发布内容显示,从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共查处32例私家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运营行为,发现车辆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认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遂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32例违规行为做出总计罚款33万元的决定。
10月8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联系滴滴出行公司,就兰州分公司被处罚一事未得到回复。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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