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画在手上的猫爪印(画中有话㊷牵好手中狗绳)(1)

文/王丹 图/林爱平

近日,雨湖公安和岳塘公安部门开出了城区首批违法养犬行为罚单,多人因不文明养犬被处罚。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养狗也要“守规矩”,遛狗不能再“任性”。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近年来,越来越多人加入“养宠一族”。但与此同时,一些“愉悦了自己、妨碍了他人”的不文明现象也频频发生,有的人心存侥幸,认为“我的狗不咬人”,让狗在公共区域放飞自我,有的人不随手清理便便、让路人“走狗屎运”……

诚然,养狗是一种个人选择和个人权利。但在满足个人养犬爱好的同时,也须兼顾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这是个人文明素养的基本体现。宠物狗只要走出家门,进入公共区域时,“监护人”就必须严格自律,树立责任意识,遵守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如使用束犬链牵领、为犬戴上嘴套,主动避让老幼、孕妇等特殊群体,自觉做文明“铲屎官”等……只有将这些举手之劳的小事做好,才是对宠物最好的“爱”,才能让全社会对狗和养狗人士更尊重、更宽容。

小小的养狗行为,不仅反映个体的文明素养,更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众所周知,文明养犬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治安环境、邻里关系、市容市貌。今年,湘潭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攻坚与全面深化行动,全面对标“回头看”。文明养犬,既是作为公民对社会的责任,也是作为养犬人对狗的责任,只有大家都牵好手中的狗绳,系好“文明绳”,多一份规范、少一些随意,多一份责任,少一些自我,才能让文明不掉“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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