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客户端讯(记者冯晓华)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印发了《广西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到2017年底,广西将全面实施内地与港澳间、国际、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管理,凭票凭证乘车。
《方案》明确,内地与港澳间、国际、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的客运站,必须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管理,凭票凭证乘车。客运站售票(含自动售票设备、网络售票平台)时要将乘客的真实身份信息录入到售票系统,乘客身份与购票信息查验一致后方可乘车。内地与港澳间、国际、省际、市际客运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对在配载点等上车的乘客,须记载、查验其真实信息,如实登记。
同时,实名制管理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必须将在本站发班及配载点上车的乘客,其实名制有关售票和乘车等信息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要求传输到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数据中心,由其汇总后统一发送至自治区公安厅。
《方案》要求,客运站所在市、县(区)公安局(分局)要完善客运站警务室配置,配备相应警力,配置一定的台式或移动查验设备、办公用品,提供实名购票旅客临时身份证明开具、信息查验等服务。各客运站要积极为公安机关设立警务室或提供临时身份证明办理的办公场所。
此外,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站要安排人员在车辆进出站口值守,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站;要安排人员在旅客候车室入口值守,禁止无票人员、票证不符人员进站乘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要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对于未安装应用实名制管理设施设备、配备相应人员、无法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站和客运班线经营者,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采取暂停批准新增及调整客运班线进站、暂停其控股或承担管理责任的运输企业新增及调整客运班线等措施。
根据《方案》附件《全区实名制管理客运站名称》,全区将有214个客运站实行实名制管理,其中南宁市有27个客运站将实行实名制管理,除了市区的江南、安吉、埌东、金桥、西乡塘五大客运站外,各县区的客运站也都将进行实名制管理。
附:南宁市27个实名制管理客运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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