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在后台老收到这样的咨询:
最近手头紧,之前交的社保费可以拿出来用吗?
社保交那么多,万一活不到领养老金的时候,不是白交了...
...
今天小编就统一回复大家。
最近手头紧,
之前交的社保费可以拿出来用吗?
当然不行啦!
不过以下两种情况可以退费。
第一,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费
参保人在本地存在两个及以上养老保险关系,在同一时段均缴纳了养老保险,或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本地时因在多个统筹区存在同一时段的养老保险缴费,需要清退重复部分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退费标准如下:
本地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将养老保险重复缴费(依参保人选择清退部分)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其余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已缴纳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不予清退。
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原则上保留先领待遇的参保关系,清退其他缴费部分,清退金额为相应时段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部分,财政补贴部分原渠道退回。
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跨统筹地区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第二,社会保险关系结算
参保人因丧失中国国籍、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离境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本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也不申请延缴或转移的(含居保人群,已在异地领取养老待遇的除外)的,可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
这种情况,会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
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而且不管活多久,养老金都是不会断的,活得越久,赚得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