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关于2022年职称工作文件要求及精神,现将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沈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关于做好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关于2022年职称工作文件要求及精神,现将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凡在我市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只要符合评审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经市人社局核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沈阳市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工程、水质分析等9个专业的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市直有关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因机构改革职能发生变化,食品专业并入质量监督检验专业评审。

二、评审标准

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辽宁省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辽人社职〔2021〕48号)(附件1)及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同时,根据职称改革有关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三、评价方式

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综合评价的评价模式,即按照评价标准建立量化赋分体系,由评委会专家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最后,由评委会根据综合评价确定申报人员是否具备申报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四、有关要求

1.落实推荐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推荐;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推荐。

2.申请破格晋升人员需符合有关规定的破格条件,学历和资历只能单项破格,不允许双项破格。

3.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所提供的业绩、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等,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获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业绩、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资历年份为周年。

4.在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及评审结束后,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行为并核实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和以后2年的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5.实行申报材料长期有效制。在评价标准、条件等政策和申报级别未变时,需再次申报人员,可在提交上一年度报送过并装订完好材料基础上,只需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相应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再次申报证明,重新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提交新获得科研成果、业绩贡献等补充材料即可。

五、报卷说明

(一)主卷材料

申报人员须下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附件2)(http://rst.ln.gov.cn/,“下载”栏目中下载),主卷封面标明姓名、工作单位、报评专业、报评资格,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入卷,并标注页码。卷内所有材料都应经推荐单位人事干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双面打印)。

(2)破格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3双面打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

2.学历资历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资历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或学位查验结果、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

3.主要业绩成果

包括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业务奖励证书、课题项目书、结题报告等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集体获奖或课题成果应提供充分的个人参与项目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在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

4.主要论文、著作

(1)网上检索页打印件。

(2)论文、著作、译著、教材、技术标准或技术报告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刊物的封面、刊(书)号、目录和论文(著作)内容。在目录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

5.其他材料

(1)荣誉证书复印件(优秀科技工作者、百千万人才、劳动模范和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奖励等证书)。

(2)学术(称号)复印件。

(3)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满足资历条件所有年份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企业申报人员提交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5)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副卷材料

副卷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业绩原始材料等原件(对涉及本人内容部分作出明显标记)。

(三)卷外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附件5,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贴好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评定表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申报专业名称应与评委会办事机构公布的评审专业名称一致。

2.《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2份,破格人员提交)。

3.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填写《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附件,6),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4.1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须与《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照片同版),背面写清姓名。

5.申报人员需填写《市场监管局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材料汇总表》(附件7)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经以上报送及审核程序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参加对口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申请。

(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考评专家、单位领导、人事工作人员等方面联审,综合考评申请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三)集中公示。经综合考评、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集中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从公示的第二天算起)。

(四)推荐评审。公示无异议,各区、县(市)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卷材料需经当地或所在区人社部门审查后,由单位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卷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评审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实行一次性报卷,不得补报。

七、时间安排及报卷地点

报卷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报卷地点: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门接待室

联系人:李仁峰

(024)24011825

评审委员会例会时间拟定于10月下旬,中、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及领证时间将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站http://scj.shenyang.gov.cn/)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相关职称工作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辽宁省工程系列医药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辽人社职〔2022〕25号)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含推荐表》

  3.《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

  4.单位公示证明

  5.《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6.《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

  7.《市场监管局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材料汇总表》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2022年9月20日

附件链接:关于做好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公示公告-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