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1620—1664),字玄著,号苍水,浙江鄞[yín]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南明儒将、诗人。
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顺治二年南京失守后,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后奉鲁王朱以海,联络十三家农民军,并与郑成功、李长祥配合,亲率部队连下安徽二十余城,坚持抗清斗争近二十年。康熙三年,随着永历帝、监国鲁王、郑成功等人相继死去,张煌言见大势已去,于南田的悬嶴(ào)岛(今浙江象山南)解散义军,隐居不出。是年被俘,后于杭州遇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诗如下:
我年适五九 复逢九月七
大厦已不支 成仁万事毕
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
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诸君欣赏下张煌言的诗作《野人*饷*菊有感》:
战罢秋风笑物华 野人偏自献黄花
已看铁骨经霜老 莫遣*金心带雨斜
*野人:居住在乡间的百姓。
*饷:赠送。
*莫遣:不要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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