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明星与经纪公司闹上法庭。5月5日,爱企查显示,霍尔果斯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新增一开庭公告,详情显示原告为宋威龙,被告为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案由为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京0105民初30250号,该案将于5月5日15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
据企业信息,余征(于正)为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大股东、疑似实际控制人并担任监事一职,霍尔果斯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据悉,2015年10月,宋威龙签约东阳欢娱影视,成为于正工作室旗下艺人,至今合作已经七年,宋威龙先后参演过《凤囚凰》、《以家人之名》等剧。
潇湘晨报记者申潇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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