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是不是诡辩?
古龙先生曾说:“女朋友不是朋友。”这个意思应该很好理解,它其实是公孙龙“白马非马”命题的变体。
“白马非马”,从名实关系来讨论“马”与“白马”的区别,先秦名家公孙龙从对方所认同的观点中提取自相矛盾之处,从而驳倒对方,充分体现了名家辩论的意趣,原文见于《公孙龙子》。
一、马≠白马
“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马作为名词,用来描述形状,但白作为名词,却是用来命名颜色的,命名颜色和形状不可等同于只命名形状。公孙龙认为“白马”和“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不可混淆。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客认为,既然我们有一匹白马,就不可以说我们没有马,有白马就意味着有马。从这里可以看出,客方从日常经验出发,暂时没有意识到“白马非马”中的“马”是概念意义上的。
于是主方回答,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白马”,黄马、黑马就不符合要求了。公孙龙将“马”与“白马”的关系引导到了第三者身上,即“黄、黑马是否满足要求”。
以马为a,白马为b,黄黑马为c,客认为a=b,主则认为a≠b,通过引入第三者c,可进行如下推导:
若需要a,则c可以满足要求,所以a=c
若需要b,则c不满足要求,所以b≠c
c是否满足要求可以明显辨别,因此a≠b。
从“马”的外延来看,白黄黑三种马都是马的子集。只求马,则任意一种颜色的马都符合要求;求白马,但给黄黑色的马,就不符合要求。
二、马+白=白马
于是,客方便从新的角度来反驳:既然白马非马,那一切有色马都不是马,但现实世界的马一定是有颜色的,如果按公孙龙的说法,现实中一切马就都不是马了,这可能吗?
客还是在继续混淆概念和现实,“马”作为概念,并不包含颜色,因此什么马都符合要求,但不意味现实中的马若要等同于概念中的马,就不可以有颜色。
对此,公孙龙从内涵角度进行了辨析:
“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马正是因为有颜色,所以才会产生“白马”的概念,如果“马”只有形状而无颜色,就没有“白马”这个词,“马”与“白”组合之后才成为“白马”,那么自然不可以说“白马”就是“马”。
公孙龙通过“白马非马”,旨在指出一般与个别的差别。由于内涵和外延上的区别,概念之间也会有差别,公孙龙的观点对于明确概念这点来说很有意义,但他排斥了概念之间的联系,违背了客观实际。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也是类似的论辩。
庄子和惠子一起在濠水的桥上游玩。庄子说:“鱼在水中悠然自得,这是多么快乐啊。”惠子说:“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很快乐?”庄子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很快乐的?”惠子说:“我不是你,我当然不知道你;你不是鱼,你当然不知道鱼的快乐,这是可以确定的。”庄子说:“你开始问我‘你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呢’,说明你很清楚我知道,所以才问我是从哪里知道的。而我则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庄子正是抓住惠子概念不清这点来反驳他的。
在“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中,公孙龙的确看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差别。但是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相统一、相联系的方面。
邹子曰:“夫辩者,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抒意通指,明其所谓,使人与知焉,不务相迷也。故胜者不失其所守,不胜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辩可为也。及至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轻,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崐缴纫争言而竞后息,不能无害君子,衍不为也。”公孙龙曾表示要把邹衍辩倒,邹子说公孙龙的诡辩偷换概念,妨碍治学,公孙龙听罢羞愧而逃。白马非马以名惑实,还是能被很多人识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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