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0年-2010年这十年间,全国总共有超过1.4亿农村人口“洗脚上岸”进城落户,平均每年“农转非”的人口高达1400万人之多。然而2015年后,农村人口进城的速度开始出现下滑——资料显示,过去5年间“农转非”的数量较上一个5年减少了近2000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史育龙曾直言表示,“十四五”将面临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和市民化压力增大的新挑战,农业转移人口和落户城市缺乏积极性的问题也待需解决。
放在10年前、20年前,大家都是争前恐后地把户口迁移到城市,有些农村人为了成为“城里人”,不惜托关系、走后门、多花钱,也要进城。
为何最近几年,农村人进城的意愿大大降低了?专家解释主要是两方面原因:其一,城市经过十多年高速发展后,确实建立了完善的交通路网、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但城市对于绝大多数农村人而言,也越来越难立足了——生活成本高、住房成本高、教育医疗成本高等,正在“赶走”年轻人和出卖劳动力的农民工。尤其是动辄三四万一平的房价,高得离谱,很多农村人口打工一辈子也攒不够一套房子的首付;
其二,城市户口已经不再稀奇,尤其是在城市没有房产,农村人根本无法享受到城市的种种福利。而且,一旦把户口转移到城市后,再想回到农村几乎不可能了,这意味着他们的“后路”彻底断了。所以很多人宁愿在大城市租房打工,也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城市,这也是造成我国目前有大约5亿“人户分离”人口的根本原因。
对于农村人口越来越不愿意进城,党媒人民日报曾经也给出了解释:近年来,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助推下,农村早已发生了巨大改变,不仅乡村产业发展迎来大幅提速,而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完善了。现在农村新农合、农保、农村低保等基本保障制度也建立了,大大减少了农民群体的后顾之忧。教育医疗资源虽不及一线大城市,但也能满足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在农村每家每户都不用为居住发愁,不仅房高屋宽,居住舒适,而且每家门口都有可耕种土地,有新鲜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
据财经作家莫开伟透露,现实中在大城市的城里人,反而更羡慕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生活在广大天地的农村人。尤其是那些六七十年代从农村走出去的老人,退休后,就盼望着能再次回到农村生活。
虽然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的扶持下,近年来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农村也越来越宜居,“返乡大潮”也再次出现了。2020年我国农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达到了17131元,同比涨幅6.9%,高于城镇的3.5%,可以说,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幅也加快了。
但是不得不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还尚未彻底打破,尤其当把农村是和一二线城市比较起来时,不难发现不管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产业发展,解决就业,亦或是文化娱乐建设,农村都差一大截。此外,当前时期我国的城镇化率才60%多,距离发达国家75%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这意味着未来10年,全国仍然会有8000万到1亿的农村人口会转移到城市。
更重要的是,农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资料显示,全国空置的宅基地面积高达1亿亩,占总量的40%。按照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用地153平米计算,每年将均有18.36万平米的农村宅基地可能闲置不用,在很多村庄甚至出现了“十户九空”的现象。
大量房屋、宅基地空置,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阻碍了农村的治理与发展,严重干扰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三农研究专家温铁军曾说过,当前的农村发展应该强调绿色生态,给农村可持续发展真正的动力,让农民享有更多的产业利润,农村发展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换句话说,振兴乡村根本上要解决的就是农村“土地问题”:土地是一切自然资源中最基本的资源,更是生产、生活资料、财富的来源,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可以说是第一生命保障。
事实上,不少年轻人在城市落户后,长期不问农事,也很少回到老家,不仅带来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社会问题,他们对父母名下的房屋、农田到底有多大面积、如何继承一概不知。
凡此种种,为了更好的明确土地产权,发展农村经济,更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明确宅基地的相关权益,2013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了——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何为“农村土地确权”?直白点说就是农村土地“三权”确认,即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每宗土地的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简单来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就相当于是给农村的每一块土地发放了“身份证”: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
在专家看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意义不亚于“二次土改”。总的来说有4大意义:第一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确权后,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任何承包经营行为都必须本人同意才行;第二是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第三是强有力地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原始依据。
2022年起,确权将“圆满结束”?
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充斥着“2022年起,农村土地确权将圆满结束”的说法。这引发了很多尚未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的农民的焦虑。有人甚至留言评论,自己没有接收到确权的通知,确权结束是不是意味着自己放弃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其它一切权利?
对此专家的回复是,2022年起,“停止确权”、“确权将圆满结束”的说法确实属实。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计划,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确实应该在2020年底完成。但不能忽略是的,在2020年5月份,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重要文件中,自然部也一锤定音做出了明确指示:考虑到全国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尤其受“疫事”影响,部分地方推进工作受阻,增加了按时完成任务的难度。所以,对于确权工作给予了时间宽限,即可以顺延到2021年。不过,自然资源部也明确要求,“2021年底前,全国所有县(市、区)要完成汇交工作。”
专家刘博解释,从文件来看,2021年底前,农村土地确权确实将“圆满结束”了。换句话说,2022年起,确实要停止确权了。当然,少数偏远地区,确权会不会再次延期,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毕竟已经延期了一次了。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土地确权后的,宅基地申请,农村房屋继承,哪些土地能确权哪些不能确权,城镇户籍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宅基地使用权等诸多问题,自然部也一锤定音给出了明确规定,总的来说,2022年起,农村老宅一律按6大“新规”办,且农村老宅一律实行“房地一体”。
第一、申请宅基地
3种情况能申请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或实施规划等需要拆迁的。
3种情况不能申请宅基地:未满十八周岁的、出卖或出租住房的、超出“一户一宅”标准的。
另外,4种情况的宅基地使用权会被依法收回,这意味着这4种情况是不能进行确权登记的: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对于这4类农村老宅,自然资源部明确规定,原则上是收归集体,然后把这些多余的宅基地再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集体成员。
第二、孩子是非农户口,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吗?农村老宅一律实行“房地一体”。
虽然已迁走的子女,户口不属于本村集体,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因为其有权继承宅基地之上建筑物的权利(房屋是私人财产),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房地一体”原则,该子女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这就彻底打消了很多农村人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城市的后顾之忧了。但要记住一点,那就是非农户口的子女,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行为。而且未来房屋一旦损毁、灭失后,宅基地所有权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农村户口的不用担心,取得相关手续后,是可以翻建、改建和扩建的。比如农村村民需要“翻建”的,需要准备用地申请书、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切记一条,农村盖房要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即不可铺张浪费,不能建得太高,一般情况下,普通住宅不得超过3层,层高不超过3.3米。
第三、农民不得买卖宅基地,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是福利性质的。所以本村集体之外的人是无法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如果出现“一户多宅”,是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在村集体内部转让的,但坚决不允许把宅基地和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以及本村集体之外的其它村民。对于城镇居民非法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行为,法律规定,要依法进行拆除,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村集体。换句话说,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是无法确权登记的。
第四、举家搬迁到城市的确权登记问题
本着自愿原则,若主动交回田地、宅基地的,不予确权;若不愿意交回的,应予以确权登记,确保其合法权益。而且,进城落户也不能以交回土地作为前置条件。
第五、农村老宅继承问题,大致分为三种
首先要明确的是,不管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依法享有农村老宅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合法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同时,按照“房地一体”原则,也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农村老宅的继承,本质上是房子在起作用,房子在则宅基地使用权在,房子倒塌,宅基地使用权自然也就消失了。所以,确保农村房屋安然无恙极其重要,尤其是对于多子女都在城市居住生活的家庭,定期回到农村查看老宅状况,及时修葺房屋,非常重要。
子女继承农村老宅,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是,多兄弟姐妹家庭,由户籍和父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子女继承;第二是,多兄弟姐妹家庭,无子女和父母同户口簿,则多子女平均分摊继承房屋;第三是独生子女家庭,无论农村还是城镇户口,都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同时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第六、未来即便房地产税开征,依法拥有的农村房屋也不用交税
这一点已经非常明确了。根据房地产税试点“授权”文件描述,“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是不参与试点的,也就是不用交税。
这里有个重点,需要我们好好理解,那就是“依法拥有的”,换句话说,“不依法拥有的”都要交税。比如上文提到的,无法完成确权的,包括但不限于超过一户一宅、多占的宅基地及其上住宅,或者小产权房。有人可能不解,小产权房为什么要交税?这其实很好理解,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所以其本质是违章建筑,不合法。交税是为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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