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或许别人嗅觉敏感,又善学,接受新事物便快。本人愚笨,新生事物已然成旧事物了,才发现,才认识。比如,“今日头条”,实四年前作为一个自媒体平台,便已出现,且发展势头很猛。而我并不了解。而一当我认识了头条,宥暇,又有思时,也便愿信笔成文,发给头条。

由于自己发头条,也便关注头条诸般文章、图片、视频等。当然,看作者原创,更看其作品后的评论。岂料,这一看,便看出了诸多感慨。诸般作品,自有感而发,无可厚非,只是只要继文后,看文后的评论,便让人不由地不大发感慨的。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哲学道理(兼听则明偏信则暗)(1)

实际情况是,只要一文出,之后,评论声遂起。果真如青梅时节的青蛙,一个叫了,一群便叫了。池塘浅洼,蛙声一片。赞成者有之,诋毁者有之,谩骂者有之,人身攻击者有之,激火者有之,观战者有之。

每每看到这样的情景,自己的情绪也常不由地波动起来,愤愤然的情况也是常有的。只是,稍静下心来,想想这一现象,再理一理,也便会发现,这文后群起的诸般人,还是易理得清的。

一是不动脑子者。这类人最明显的表现,即看到有人发言,甚至就不等看完全文,便即发表意见。似乎对原作者所持观点,想都不想,只因你提出了你的观点,我便反对。恰如100多年前,搞大众心理研究的法国勒庞著的《乌合之众》一书中,记载一次学术集会的场景:“随着时间的流失,喧嚣声有增无减,绝没有那个演讲者能够说上两句话,而不被人打断。每时每刻都有人在这个角落,或那个角落大叫大嚷,或者一起呐喊。当一个演讲者得到掌声的同时,他一定会得到嘘声——”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哲学道理(兼听则明偏信则暗)(2)

二是杠头者。“杠头”是民间的口语。意谓爱抬杠,专横自是,好与人争论的人。或只因这类人脾气使然,于是,爱与人争辩。这类人最大的特点,是一俟有人发言,便即发表自己的发对意见,他们似以抬杠为乐事。一般是很少真的去争论事物的是非曲直。只是有了对手,争论便是。比如,我曾发言,谈凡小事,诸如,一言一行,也须预测如此的结果,然后,才言或行。便即有人发言,这也叫预测?

三是利益攸关者。原作者所论,常会涉及到利益,一旦涉及利益,便不得了了。利益攸关方,便即刻会动起来的。对己有利,便力挺,对己有害,又极贬。尤其文中稍有贬损己利的,那是一定要跳起脚来,声嘶力竭,将对方骂个狗血淋头的。比如对那个堂而皇之地要“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某女诗人,稍有不同意见者,其铁粉遂会群起而攻之。

四便是政治图谋者。这些人或本坐错了板凳,被人利用。或便是本就是政治图谋者,他们的言论,便颇有煽动性,专门干抹黑勾当的。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哲学道理(兼听则明偏信则暗)(3)

其实,我们揭露如上情形,也绝非要求我们对待任何一个发言,都洗耳恭听,发不得半点不同意见,而是让我们动脑子思考问题。对于对方观点,果有不同见解,是完全可以提出的。凡明智的原创作者,也定不会固执己见,听不得别人半点意见的。

因为,任何一位作者的发言,究竟是一家之言,对问题,尤其是那些学术性问题,我们历来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有一句话,叫:“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对书本知识尚且不可轻信,何尝一个人的发言呢?一个人的发言,究竟是一个人的观点,一个人的观点,或对,或错,或不全对,或不全错,都是可能的。如是,别人指出,有何不可?

果真善于思考问题,且又勇于直抒己见的,是有的。比如,我有一位老同学,学富五车,经纶满腹,头脑清晰,才思敏捷,且文笔极佳。每看到他所发文,总能引发新的思考。我昨发一文,“环境改变人,并总会影响着一个人的行为”,提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观点,老同学则提出“出污泥而不染”,“‘良好的环境’往往育不出真人物”。

其实,这是一个有趣的悖论。所谓悖论,逻辑学指可以同时推导或证明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的命题或理论体系。如,谈财富。我们人人追求财富,希望自己富有。但还有一个观点,财富损志,钱是罪恶之源。

无论如何,老同学不同的意见,常引发我更深层次的思考,我很感谢我的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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