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慕克的小说越来越像散文……应该说,这是他一直渴望的事情。和很多作家一样,他是个书虫,如果给他时间和兴致,他很乐意畅谈自己从小到大的读书体验,这意味着情节、悬念之类本不是他的乐趣所在。在新作《红发女人》里,“我”读高中时就希望在书店有份工作。暑假里,他在姨妈家时看别人打井,打井师傅马哈茂德露面,跟他搭了句讪,接下来的一节只有一句:

“我于是想到了儒勒•凡尔纳小说里穿越地心的人物。”

帕慕克黑暗(帕慕克的红发女人主题依旧)(1)

《红发女人》

帕慕克 著

谈不上有多少来头的一个联想,唯一的来头,大概就是书虫的身份了。帕慕克显然无心于小说意义上的“小说”,否则,这个类比应该淹没在句群之中才算稳妥。书名里的红发女人出场,也是相当随意的:在小镇恩格然,跟着师傅打井的主角跟这女人打了个照面。惊鸿一瞥过后,他每次重返恩格然,就盼着再次见到她。在不眠不休的幻想之中,16岁男孩将自己催熟成了男人。

有一个晚上,他遇到了之前见过的一个年轻人,印象里他是红发女人的弟弟。他跟踪了他很久,当那男人扭头转回来的时候,主角赶紧躲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第二天,他终于在饭桌上找见了她,只是这一次,不像刚见到时那般似曾相识,女人掉转开了目光,没有久久地跟他对视。男孩赶紧回到了师傅身边。在帕慕克的笔下,当道的总是这些羞怯、温顺的男孩,别说做不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连单相思都弄成一派个人纪实的调调。

红发女人的身份逐渐显现:她是一个戏剧演员。男孩对她的痴迷,跟《西西里美丽传说》之类的电影区别不大。更无新意的是,女人亲口告诉他自己已婚,但又并不排斥眼前这个稚嫩的崇拜者,让他成功地上了自己的床。不过,帕慕克让他们的谈话引出他最拿手的主题:东西方的冲突。土耳其横跨欧亚,两边的文化都在撕扯它,现代化转型让西风劲吹,但在晚近的半个世纪里,一个突厥—伊斯兰的传统款土耳其,也未曾稍怠地要把国家拉回。

帕慕克黑暗(帕慕克的红发女人主题依旧)(2)

一切都是直来直去的。遥想《我的名字叫红》这部直接为帕慕克争到诺贝尔奖的小说,如此煞费苦心,如此曲折、冗长,今古交错,我只能说,与其说《红发女人》是“洗净铅华”,不如说帕慕克本就喜欢在状态放松的情况下写作。主角没有父亲,他的父亲遗弃了他和母亲,实情则是他在1980年的政变后被拘禁了。这位父亲迟早要冒出来,他一定要看看自己儿子在东方和西方之间首鼠两端的样子;儿子则是在看了《俄狄浦斯王》的戏剧后,多少想到了那位神秘的父亲,想到了自己在父子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

故事的第一个高潮出现了:心不在焉的主角操作失误,把师傅丢在了深不见底的井里。他很害怕——当然要害怕,在帕慕克充满善意的故事世界里,害怕意味着有补救的可能,或许还要救回来更多。

但他的解决方法却是回到书本。三年之后,他通过弗洛伊德所写的俄狄浦斯故事梗概,去接触这个由索福克勒斯撰写的经典悲剧。他的负疚心理减轻了:“俄狄浦斯也是因为想破解一个故事和一个预言而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倘若王子俄狄浦斯对预言中将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不以为然、一笑置之,或许他就不会逃离自己的故乡而走上那条路,也不会和自己的父王在那条路上相遇,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偶然置他于死地。”所以,他决定,自己也必须忘记一切,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他长大了,进入中年,娶了大学同学,也有了钱。读书的爱好紧紧跟随着他,实际上也证明并维持着他们的阶级地位。在太太还是未婚妻的时候,他就用买文学书的方式来给她庆生,而且买的还是标准的“西方正典”——陀思妥耶夫斯基。由于《卡拉马佐夫兄弟》有弗洛伊德的前言,其中提到了俄狄浦斯和弑父,他一时震惊,就换了本《白痴》。生死不明的师傅和不知所终的父亲,始终会唤起他的罪孽感。

俄狄浦斯杀掉了父亲,而在波斯经典《列王纪》里,却是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儿子。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主角接触到了《列王纪》,了解了鲁斯塔姆和苏赫拉布父子的故事,简单地说,就如同俄狄浦斯没有认出自己的父亲,从而杀死了他,鲁斯塔姆跟儿子也没有互相辨识身份就打了起来,结果前者杀了后者。接下去,帕慕克像一个初尝文学批评的学生那样,一条一条地说明两个故事之间的类同之处是如何让主角醉心。“有时,我半夜从睡梦中醒来,在妻子身旁思考着这些……尽管没有孩子,但我感觉和妻子是如此幸福。为何总要回到这些话题呢……”

因为这种思考过于切合一个书虫的认知模式:处处寻求类比和象征。接受了俄狄浦斯王的故事,意味着接受弑父,进一步地,就意味着土耳其杀死了它的“父亲”——东方,例如书中说的“在土耳其,我们一旦转向西方,就忘记了同伊朗有关的一切”。相应的,土耳其人无视鲁斯塔姆的故事,暗示了儿子可以安然无恙,免遭父亲的毒手。于是,不经意之间,主角的父亲就出现了:他早就被释放,只是没有回来见家人,而儿子只要一找就能找到他。

而那个井底的师傅则永无露面之日了。帕慕克的思路就这么简单:让师傅葬身,而迎回了亲生父亲的主人公,呼应了索福克勒斯而背离了菲尔多西,是土耳其现代化过程中的典型造物。他对此一直是有看法的,只不过,他停留在了这里,停留在了散文集《伊斯坦布尔》的阶段,在那本书中,他对奥斯曼帝国时代留下来的木屋一再遭焚毁表示遗憾,但任何人都看得出来,这种遗憾的力度止于表达惆怅,而不在于提出有力的谴责。

就这样沉睡下去好了。套用马克思的那句名言,对于一个书虫来说,解释世界足矣,就不要去考虑改变世界了。对于一个害死了师傅的年轻人,也没有什么可谴责的,因为罪孽感已经代替了司法的职能。值得谴责的应该是他自己的沉睡。帕慕克让我们感到,一个土耳其人只要选择西化之路,就可以过得轻松,因为他不必卷入到历史陈迹带来的纠结的感情里,而可以安心地赚自己的钱,只要他能赚到。西化就是沉睡,看向东方就要觉醒,那意味着痛苦。

帕慕克黑暗(帕慕克的红发女人主题依旧)(3)

正如前面说的,对付罪孽感最有效的途径,也是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感觉,到后来几乎成功地让读者都忘了故事里是一条扎实的人命的。帕慕克本来就是很轻的,让他置一个人于死地实在太艰难,《红发女人》也一样。不过这里最有趣的地方在于:帕慕克也没有让主角拥有子嗣,尽管他婚姻幸福,还有像红发女人这样完美的早年艳遇。没有孩子,就表明他不会被弑,也没有机会杀子,就表明他能避开西方和东方这两个选项,活出第三条道路——就算是活出“自我”吧,如果他还有自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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