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据悉,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在北京市和四川省,都有媒体现场直击了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税务局合并挂牌的全过程,并做出了详细报道。
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的挂牌现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都亲临现场,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揭牌,其规格不可谓不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下一步,北京市各区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
而在四川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的揭牌现场,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这次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办事流程。据介绍,原本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提供一套资料即可。而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申请一次。由此可以推知,其他各地的国税局与地税局合并之后,办事流程也会有大体相似的简化。
事实上,今天正式启动的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工作,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作出部署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当时,据国务委员王勇介绍,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陈宪接表示,财税改革是我国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各方面改革的推进,以及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之前阻碍国税地税合并的一些因素已克服,国地税合并将更加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而这也意味着,财税改革,这一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大幕已经拉开。
当下,国税地税的合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而今天这一幕,自然会令人想起24年前的分税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政府在1992年着手设计、1993年准备并颁布、1994年实施的一项财税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标志着中国的财政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明确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而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机构分设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们称为“奉行成本”或“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
比如,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需要到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要到地方税务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
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从未来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们要推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由于自然人在全国流动,也会有跨区域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地税合并对于提高征管效率的意义也更为重要。
资料来源: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观察者网、侠客岛等
编撰 / 杨鑫宇 编辑 / 苍 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