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上海解放70周年,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生动鲜活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全体党员群众在新的历史坐标中,坚定追求卓越的发展取向,勇担新使命、焕发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凝心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城区而努力奋斗,定于2019年7月-11月,在全区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微电影(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网信办、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宝山报社
活动时间
2019年7月-11月
内容主题
一
担当时代使命
围绕新中国成立暨上海解放70年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开展创作,让历史告诉现在,让历史启迪未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光荣革命传统、发扬先辈的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朝着伟大目标接续奋斗。
二
激扬时代梦想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先进典型,弘扬凡人善举,讲好城市精神的故事,讲好创新发展的故事,讲好追梦圆梦的故事,彰显城市温度。
三
传递时代声音
充分发挥短视频优势,利用多样化网络终端,开展丰富多彩的展播展映活动,推动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新媒体传播矩阵,唱响70年昂扬奋进、砥砺前行的时代赞歌。
将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各主题作品的摄制、展播展映活动的开展,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共庆祖国华诞,共享伟大荣光,共铸复兴伟业的浓厚氛围。
评选范围
全区各街镇、园区、委办局及人民团体,并面向区域内各大高校、社会组织、影视公司广泛征集微电影(短视频)作品。
参与方式
登录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bsq.gov)通知公告,至“‘我和我的祖国’微电影(短视频)大赛”专题网页下载并打印《微电影(短视频)作品报名表》,将申报表、完整作品和电影海报(电影海报须大于1M),用光盘寄送至中共宝山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密山路5号A205室),完成报名和作品提交。
投稿时间
首轮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9年8月15日
第二轮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
体裁要求
在主题鲜明、导向正面的前提下,鼓励在表现形式上进行多种类型的创作,有短视频和微电影两种类型,其中,微电影作品包括剧情类和综合类两种体裁。剧情类影片是指运用现实生活中的事件而改编的故事性电影,往往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综合类影片是指除剧情类影片以外的其他作品体裁,包括纪录片、新闻片、专题片、动画片等形式。
格式标准
1、片长:
微电影:1.5-10分钟;
短视频:30秒—90秒。
2、MPG、MOV等视频格式;
3、微电影(短视频)影片及电影海报中须列明以下几大要素:出品人(方)、导演、监制、制片、编剧等;
4、片中字幕一般应为中文简体;
5、片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版权要求
1、团队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微电影(短视频)大赛作品报名表》上填的“主创人员”负责。
2、提交作品必须由“主创人员”原创,“主创人员”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权益纠纷。如若出现任何权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奖项权利。(多人同时申报的同一作品如果获奖,请自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向主办方提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贴分配说明。)
3、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展播宣传
1、按照微电影(短视频)作品的内容、传播效果、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由专家评委会组织初评,初评作品即可参与在区内主要媒体渠道、重点街区大型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开展的展播展映活动,并由主办方推荐参与上海市微电影评选活动。
2、获奖作品将在区内主要媒体滚动播放,并由主办方制作视频光盘,下发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观看。
奖项及补贴
(一)短视频
“共同的使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风采;
“锦绣中华”:结合本地特色,展示祖国大好山河。
“美好生活”:特色文化、民俗、美食等。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二)微电影
1、剧情类影片: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综合类影片: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优秀影片奖若干
(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被选送参加上海市微电影(短视频)大赛评选的作品,如获得市级金奖、银奖、铜奖、专题奖及入选市级优秀影片并在市级媒体进行展播,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评审方法
1、组建大赛评审组,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牵头,各承办、协办单位主要领导,并邀请市委宣传部、市主要媒体相关专家领导组成。
2、拟于11月上旬开展初评,请大赛评审组评委对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打分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
3、拟于11月开展展播展映活动,通过初评审核的作品在宝山广播电视台、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上海宝山”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进行展播,广泛接收群众投票评议,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评审的参考之一。
4、拟于12月召开最终评审会议,大赛评审组依据专家评分和群众投票情况作综合考量,并结合市微电影大赛结果,评选出各个奖项,于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对获奖作品及单位进行表彰。
活动要求
(一)各街镇、园区、委办局、人民团体宣传部门
1、围绕活动主题在本地区、系统、单位开展征集、制作活动,积极提交符合条件的微电影(短视频)作品,并组织好展映活动。各街镇、园区及大口委办局原则上提交不少于一部微电影作品、1-2个优秀短视频作品,鼓励多创作;同时,协助社会组织和影视公司参与微电影大赛。每个单位确定1名联系人,便于统筹协调。
2、通过本地区、系统、单位移动传媒渠道、重点街区大型电子显示屏、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放映厅、企业文化活动室等阵地积极开展群众性线下展映活动。
3、积极发动本地区、系统、单位新媒体影响力较大的团体及个人,及时转发关于活动的微博、微信。
(二)区各主要媒体
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关注、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在主页醒目位置设置微电影活动链接。宝山广播电视台积极开展优秀微电影作品展映活动。区新闻单位要做好新媒体宣传,与新闻报道形成良性互动。
联系方式
活动联系人:
区委宣传部宣传科 蔡璐56691011*1301
作品提交地址:
区委宣传部宣传科
(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A205室)
邮编:201999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编辑:朱琦
审核:颜佳佳
签发:蔡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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